3月26日,越南电力集团(EVN)与协福电力有限公司在胡志明市协福乡签署购电协议(PPA),并举行了电厂奠基仪式。

这是越南液化天然气(LNG)发电领域继仁泽3号和4号项目后的第二份购电协议,也是依据第56/2025/ND-CP号法令(经第100/2025/ND-CP号法令修订)实施的首份LNG购电协议。该法令为进口LNG发电厂开发建立了优惠机制,此次活动标志着越南在完善LNG发电项目法律框架和推进此类项目上迈出重要一步。
协福LNG发电厂一期工程是国家重点项目,采用建设 - 运营 - 拥有模式开发,投资额约18.9万亿越南盾(约合8.92亿美元),装机容量达1200兆瓦。电厂采用西门子提供的先进燃气轮机技术,运行效率高且排放更低。
协福电厂投入运营后,每年将向国家电网输送超70亿千瓦时电力,能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电力供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