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钢材利润低位及运输逐步恢复等,5月上中旬焦炭价格累计下调3轮600元。由于钢材终端需求持续疲软,钢厂利润维持低位,25日河北个别钢厂焦炭第四轮提降200元,26日主流钢厂下调采购价,焦炭第四轮提降全面落地,累计下调800元。目前钢厂焦炭多按需采购,焦企积极出货为主,少数焦化厂提前暗降出货。近日部分有订单的港口贸易商采购增加,焦企产地发港口运费小幅上涨,焦企焦炭库存有所下降,销售压力暂时不大。受制于钢材市场弱势,贸易商囤货意愿不强,焦炭市场心态整体偏弱。
上周末印度宣布大幅提高矿石出口关税,周一早上开盘矿价大涨,带动黑色系整体上冲。中州期货黑色研究负责人蒋维波介绍,策克口岸恢复通关,蒙煤进口量将增加,叠加国家有关部门继续对煤炭价格进行调控,焦煤价格大幅回落。从相关机构了解到,策克口岸将于5月25日正式恢复通关,后期视通关情况可增至100—120车/日。2021年我国从策克口岸进口蒙煤占比29.33%,策克口岸恢复通关将致我国蒙煤进口量增加。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煤炭领域经营者哄抬价格行为的公告(2022年第4号),提出了哄抬煤炭(国产动力煤,下同)价格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明确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不得通过向关联方转售,再由关联方大幅度提高价格出售煤炭。
据有关文件显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在向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国家电投、国家能源集团、华电集团收集3月1日以来,已经与上述企业签订动力煤中长期协议,在未完全履行长协的情况下,以高于长协价格销售煤炭的企业信息,包括销售企业名称、长协价格、约定数量、履约数量,高于长协销售的价格及数量,相关合同和发票等资料。
19日消息,今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煤电油气运保障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调度平衡,确保全国能源供应平稳有序。
303号文和4号公告执行后,政府就马不停蹄地进行宣贯和提醒约谈,平台认为这次是要动真格了,不排除接下来有企业被移送有关部门进行依法查处。据观察,国家发改委分别在5月13日、17日、18日,发了三条消息,说到内蒙、陕西、山西三地自5月份以来,部分企业煤炭中长期及现货销售价格超出合理区间上限,对此情况三地组成了调查组,对相关企业进行了政策提醒,阐释了国家和地方关于煤炭价格调控监管政策的主要内容和有关要求,敦促企业立即将价格调整至合理区间内。
5月19日,今日国内焦炭市场偏弱运行,随着华东、华北主流钢厂对焦炭采购价格提降200元/吨,焦价第三轮提降全面落地执行,截止目前累降600元/吨。钢厂利润低位,且成材价格依旧有回落现象,部分钢厂对焦价降价预期仍存,然焦企利润持续收缩,部分焦企甚至有亏损现象,叠加原料煤竞拍市场情绪转好,成本端支撑增强,部分焦企对焦价提降稍有抵触,预计短期内焦炭市场或将稳中偏弱运行。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煤炭领域经营者哄抬价格行为的公告(2022年第4号)提出了哄抬价格的具体行为表现。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与需方签订合同时,不得通过不合理提高运输费用或不合理收取其他费用等方式,变相大幅度提高煤炭销售价格。
自303号文跟4号公告执行以来,港口和坑口煤价依然坚挺,国家发改委也收到了有企业卖高价煤的反映,并组织了实地调查。5月17号,国家发改委召开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再次说到,国家发改委将密切监测煤炭市场价格变化,对发现超过合理区间的立即进行提醒约谈,必要时采取调查、通报等手段,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对于存在涉嫌哄抬价格行为的,将移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5月17日,国家发改委召开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改委政研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孟玮在会上表示,国家发改委将密切监测煤炭市场价格变化,对发现超过合理区间的立即进行提醒约谈,必要时采取调查、通报等手段,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对于存在涉嫌哄抬价格行为的,将移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5月17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5月份新闻发布会。发布会明确,以煤炭为“锚”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通过完善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强化市场预期管理等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通过稳煤价来稳电价,进而稳定整体用能成本。
最近一段时间,矿区增产效果赶不上预期,日均产量保持在1210万吨左右,比3月份一天少了60万吨左右。不过稳价政策持续加码,坑口和港口的电煤价格还是稳中有降,下游电厂及非电企业需求虽有些抬头,但整体上观望心态又弥漫散开,采购节奏有所放缓。
五月份,煤炭价格呈现“涨一跌一”模式。受需求增加拉动,价格出现小幅上涨;而价格上涨过快,超出用户容忍范围,用户观望或者不接受高煤价,促使价格下跌。受成本支撑,价格跌到一定程度,贸易商积极挺价;这时的煤价又恰恰达到了用户心里价位,用户又开始询货采购,询货增多后,再次促使市场反弹。就这样,周而复始,涨涨跌跌,波澜起伏,煤价往返运行于合理区间内。
国家和地方有关文件已明确了煤炭(国产动力煤,下同)中长期交易价格的合理区间。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与需方签订中长期合同时,不得通过捆绑销售现货等方式变相提高交易价格,超出合理区间。
国家和地方有关文件已明确了煤炭(国产动力煤,下同)中长期交易价格的合理区间。煤炭生产经营企业与需方签订中长期合同时,不得通过捆绑销售现货等方式变相提高交易价格,超出合理区间。
近年来,中国煤炭资源价格随着温室气体排放带来的气候变化问题成为议题,新兴经济体的工业化进程开启和加速,全球的资源供给和环境承载压力日益突出,在能源需求总量增长的同时,世界能源结构正在发生变化。高效清洁的低碳燃料的增速将超过碳密集型燃料。在此能源转型背景下,煤炭企业面临诸多竞争和生存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