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2021-04-23 14:08  来源:国家能源局  浏览: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1年能源工作,持续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研究制定了《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现予以发布。

附件:2021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国家能源局

2021年4月19日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相关推荐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提升“获得电力”  服务水平综合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提升“获得电力” 服务水平综合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根据我局《2021年能源监管重点任务清单》(国能发监管〔2021〕5号)安排,我们制定了《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综合监管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有关要求如下:
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综合监管

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综合监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了《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综合监管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综合监管。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

抽水蓄能电站具有调峰、调频、调压、系统备用和黑启动等多种功能,是电力系统的主要调节电源。近年来,我委逐步建立完善抽水蓄能电价形成机制,对促进抽水蓄能电站健康发展、提升电站综合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加快推进,也面临与市场发展不够衔接、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
四部门发文为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划定门槛

四部门发文为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企业划定门槛

近日,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税务局等四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政策》)及其配套税收政策有关要求发布公告,公布了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需要满足的条件。
05-07
关于“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 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关于“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 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推荐阅读

热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京ICP备16023390号-2 Copyright © 能源界 服务台:010-63990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