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新思维】让数据说话,增量配电与输电侧结算基本电费的技巧

2021-01-15 17:31  来源:作者系大秦电网首席信息官 大云网电改观察专栏作者 王显龙  浏览:  

基本电价是电力行业的一种术语,主要针对大工业执行两部制电价(电度电价和基本电价)的用电客户,对其征收基本电费时的价格。有容量电价、需量电价和用量电价三种。其中,用量电价是近几年电力体制改革催生的产物,主要用于增量配电与输电侧结算基本电费,目前实行用量电价结算基本电费的省份还比较少。下面就以我们之前实操过的一个配电网企业为蓝本数据基础,用基本电费的三种计费规则进行框架性的测算和分析,给出增量配电试点企业在配电设施建设、运营结算等方面的一些方向性建议,以减少结算基本电费造成的损失,助力增量配电试点的顺利推进。

简单了解一下基本电费是什么?

基本电费的正规名称是“容量电费”(俗称:座机费),收取范围、计收方式、计算公式、计收周期等有着一整套的管理和核算规则,在此简单介绍如下:

1、定义:基本电费是根据客户变压器容量或最大需量和国家批准的基本电价计算的电费。核定的输配电价中包含的“区域电网容量电价”就是用来计算基本电费的电价。

2、计收方式:基本电费可以按照变压器(额定)容量计收、也可以按最大需量计收,有些省份近些年还推出了按用量计收。客户可选择按最大需量或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

3、收取范围: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客户。

4、计算公式:基本电费=变压器容量(最大需量)×容量电价(需量电价)。近些年又诞生了“用量电价”计算基本电费。

5、计收周期:按月计收,不足一月按天折算。

6、主要目的:主要为了引导用电时选取合理的变压器,避免使用过大容量的变压器,降低变压器损耗,达到最经济的用电。

以上六条是业界对基本电费比较通用的简要说明,是否应该计收基本电费细究起来比较复杂,因为不是本文的关注点不做讨论。在此姑且可收,并按照现行的基本电费相关计收规则,针对采样案例来进行框架性的数据计算和分析,看一看增量配电业主如何运用三种基本电费结算方式,最大限度的降低经营损失。

增量配电采样案例数据说明

案例(注:为了方便计算,采样用量数据做了取整处理):某增量配电业主自建一座110kV变电站接入输电网,变电站主变额定容量25000kVA;园区配电网规划的35kV出线供工业生产区,规划容量为17000kVA,10kV出线供园区配套服务,规划容量为8000kVA;当地输配电价的容量电价为24元/千伏安.月,需量电价为36元/千瓦.月。园区一期建设的一条生产线已完成投产,当前年用电量约7000万千瓦时。其中工业生产变压器总容量为7000kVA(注:生产负荷比较均衡,选用容量电价计基本电费),年用电量约4000万千瓦时;配套服务变压器总容量为6000kVA(配套先行),年用电量约3000万千瓦时,月平均用电最大需量9000 kW左右。园区二期建设将再上两条生产线及其产品深加工项目,三年后完成,届时园区年用电量将达到1.8亿千瓦时左右,其中生产年用电量1.4亿千瓦时左右。

配电业主按“容量电价”与输电侧结算基本电费

按照容量电价计费的相关规定,输电企业每月应向配电业主收取60万元基本电费(25000X24=600000)。而在项目期初,配电业主每月向用电户收取的基本电费为16.8万元(7000X24=168000),园区配套服务6000kVA容量的用电类别属于一般工商业及其它,这部分容量的基本电费14.4万元(6000X24=144000)配电业主是不能计收的,这样,配电业主每月在基本电费上直接亏损43.2万元(60-16.8=43.2),一年净亏损518.4万元,折算到度电亏损为7.406/千瓦时

那么,三年后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后又如何呢?经过测算配电业主在基本电费上一年净亏损230.4万元,折算到度电亏损为1.28/千瓦时。

配电业主按“需量电价”与输电侧结算基本电费

按照需量电价计费的相关规定,输电企业每月应向配电业主收取36万元基本电费。在项目期初,配电业主每月向用电户收取的基本费为16.8万元,配电业主每月在基本电费上直接亏损19.2万元(36-16.8=19.2),一年净亏损230.4万元,折算到度电亏损为3.291/千瓦时

那么,三年后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后又如何呢?经过测算配电业主在基本电费上一年净亏损374.4万元,折算到度电亏损为2.08/千瓦时。

配电业主按“用量电价”与输电企业结算基本电费

按照用量电价计费的相关规定(取值:3.2分/千瓦时),输电企业每月应向配电业主收取18.67万元基本电费。在项目期初,配电业主每月向用电户收取的基本费为16.8万元,配电业主每月在基本电费上直接亏损1.87万元(18.67-16.8=1.87),一年净亏损22.44万元,折算到度电亏损为0.3206/千瓦时

那么,三年后项目全部建设完成后又如何呢?经过测算配电业主在基本电费上一年净亏损86.4万元,折算到度电亏损为0.48/千瓦时。

配电业主与输电企业结算基本电费的建议

为了方便直观理解,我们将上面三种方式的基本电费计算结果汇集在一起予以简要分析,并制作成数据分析图表如下:

经过系统性的数据分析后,我们给出如下建议:

第一,在三种基本电费结算方式中,“用量电价”无论是在项目初期的低负荷阶段还是在项目终期的高负荷时期,毫无疑问,都是最优的选择。在“让数据说话,输配电价如何影响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的篇尾,我们专门介绍了贵州省发改委的“用量电价”结算基本电费的创新之举,我们认为:配电侧与输电侧结算基本电费,用量电价应该是未来的发展趋势,但却不一定是与终端用户结算基本电费的好方法

第二,在容量和需量之间,负荷低时用需量,负荷高时用容量。这只是个大概方向性的建议,具体情况需要实际的数据测算结果才能最终决策。如果最大需量<(额定容量*容量电价)/需量电价时,选择需量计费,否则选择容量计费 。另外,在已有的配电网资源条件下削峰填谷,配送最多的电量,做好负荷平衡管理是配电业主们永恒的主题。

第三,在配电接入变电站主变的搭配上,建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配置容量适当的多台主变 ,不要追大追新,适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多台主变可以根据配电网不同时期的负荷情况进行灵活的调整(增、减容)和调配,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配电网的综合运营成本。

最后,本篇只是针对基本电费这一项的案例测算给出的相关决策建议,并未引入线损、交叉补贴等其他影响配电收益的要素。真正的决策,需要根据增量配电项目具体的实际情况,将多维度的数据交叉起来,进行详细的综合性测算后才能知道项目不同时期应该采取的经营策略和盈亏情况。

电改非易事,且行且思考。“道阻且长,行则将至,行而不辍,则未来可期”,以此与增量配电改革试点的探路者们共勉。个人观点,仅供参考,欢迎共同探讨。

作者系大秦电网首席信息官

大云网电改观察专栏作者 王显龙

  电改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相关推荐
我国火电行业格局

我国火电行业格局

近年来,国家不断推进行业资本整合、资源整合,原神华集团和国电集团重组成立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形成中国第一大一次能源及二次能源生产巨头,实现煤电联动效应,有效增强其资本实力及综合竞争力。同时,面对火电企业持续性经营压力,国家亦推动煤电资源区域整合,提升煤电经营效率。
电网转型升级要算好经济账丨“聚焦新一代电力系统”

电网转型升级要算好经济账丨“聚焦新一代电力系统”

迈入“十四五”第一年,我国多地出现电力供需不均衡问题,业内人士认为,这与我国电力体制机制尚存的深层次问题有关。因此,我国在“十四五”期间构建新一代电力系统的过程中,不仅要完善电力市场机制,做好传统火电和新能源之间的平衡,还要算好电网升级的经济账。
【电改新思维】让数据说话,销售电价如何影响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电改新思维】让数据说话,销售电价如何影响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自2020年9月末,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2020~2022年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20〕1508号)发布以来,根据通知中“各地应抓紧制定出台销售电价”的要求,截止目前,各地的销售电价也陆续制定完毕并公布。新版的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
【电改新思维】让数据说话,输配电价如何影响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电改新思维】让数据说话,输配电价如何影响增量配电业务试点?

近日,一篇名为“价格机制‘卡’住增量配电改革”的文章,引起了业界的广泛热议,寂静了很久的增量配电“朋友圈”又热闹了起来,纷纷转发、转载,再一次点燃了增量配电改革探路者们的激情和希望。感同身受、热切期盼,总之,大家的心情都比较复杂。在这篇文章中,记者主要从输配电企业在“基本电费”结算方面存在的现实问题,宏观层面上反映配电企业的艰难。下面,我们针对输配电价的电度电价进行数据分析,并引入商业的价值导向方法 ,测算并尝试推演一下电改探路者们的前途方向,让数据述说存亡盛衰,再吹警示哨音。
【电改新思维】牢记初心使命,谨防增量配电投运后蜕变为“独立供电局”

【电改新思维】牢记初心使命,谨防增量配电投运后蜕变为“独立供电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件精神,作为将竞争引入垄断环节的关键突破口,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启动的增量配电试点项目,是我国推动电力体制改革所特有的新生事物,国外无此先例。

推荐阅读

热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京ICP备16023390号-2 Copyright © 能源界 服务台:010-63990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