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2020-04-26 08:33  来源:煤矿安监局网站  浏览:  

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视频会议强调

扎实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4月24日,国家煤矿安监局召开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视频会议。国家煤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玉治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和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紧紧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目标任务,切实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解决煤矿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的攻坚行动,标本兼治、系统治理、精准施策,扎实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会议指出,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大举措,是防范化解煤矿重大风险、遏制同类事故反复发生的迫切需要,是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效途径。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务求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着力解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抓落实上存在差距等问题。要发挥安委会的组织协调作用,建立部门协同联动和联合执法机制,着力解决思想不重视、工作一般化的问题。要精准制定实施方案,细化阶段目标任务,着力解决方案上下一般粗、缺乏针对性的问题。要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主体责任监管监察和诚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抓安全主动性、自觉性不高的问题。要狠抓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着力解决法规标准和制度措施不落实、同类事故反复发生等“老大难”问题。要创新监管监察方式,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着力解决执法不精准不严格的问题。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统筹做好全年各项工作,坚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与“一通三防”监察、“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活动等专项工作相结合,与“两类”煤矿产能重新核定、异地监察执法、汛期安全等其他工作相结合,确保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完成。

国家煤矿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万疆主持会议,在京局党组成员、安全总监和机关全体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监察分局、部分市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贵州省能源局作了交流发言。

文章来源:扎实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相关推荐
公开征求对《稀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公开征求对《稀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依法规范稀土开采、冶炼分离等生产经营秩序,有序开发利用稀土资源,推动稀土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了《稀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2月15日前反馈意见。
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举措

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举措

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十四五”开局之年,我国高规格发布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对各地区、各部门准确把握发展新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为经济发展加快注入绿色新动能具有重要意义。《意见》明确要求发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资源、严格保护生态环境、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基础上,这是实现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关键举措,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是建设现代化强国的必然选择

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是建设现代化强国的必然选择

2020年12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国务院正式发布《意见》。这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开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于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重大意义。
江西省能源局组织召开全省能源工作视频会议

江西省能源局组织召开全省能源工作视频会议

2月24日,省能源局组织召开全省能源工作视频会议,委党组成员、省能源局局长温俊杰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传达了2020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精神,分管局领导对2021年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02-26
国家能源局决定废止原国家电监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8件

国家能源局决定废止原国家电监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8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我们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原国家电监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28件。现予以公告。

推荐阅读

热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京ICP备16023390号-2 Copyright © 能源界 服务台:010-63990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