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还要求,项目应自通知印发之日起24个月内建成投产。
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建设项目,积极创新消纳模式,科学合理配置储能,确保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例超过40%,并不断提高自发自用比例,促进绿电在农村地区就地就近利用,赋能特色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村集体要以资产入股方式参与项目实施。项目单位要与村集体建立产权明晰、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合理确定村集体和企业收益分配标准,确保合作期内村集体年收益不低于20万元。
项目按月实施常态化申报,申报日期为每月最后5个工作日,试点期间每个县(市、区)限报一个项目。请各地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有关县(市、区)按照本批次试点项目标准进行项目谋划,通过河南省可再生能源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成熟一批,组织实施一批。
详情见下: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济源示范区发改统计局、农业农村局,郑州航空港区发展和统计局、社会事业局,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有关单位和企业:
"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第一批试点项目已评估确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共10个项目纳入实施范围,总装机19.875万千瓦。
二、请各地能源主管部门据此开展项目核准等相关工作,推动项目尽早开工,早日建成发挥效益。项目应自通知印发之日起24个月内建成投产。
三、项目单位要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土地、安全、环保等支撑性文件,做好项目建设生产过程中征地、搬迁、生态保护等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可能产生的社会风险。
四、要按照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建设项目,积极创新消纳模式,科学合理配置储能,确保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例超过40%,并不断提高自发自用比例,促进绿电在农村地区就地就近利用,赋能特色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五、村集体要以资产入股方式参与项目实施。项目单位要与村集体建立产权明晰、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合理确定村集体和企业收益分配标准,确保合作期内村集体年收益不低于20万元。
六、各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监管项目收益落实及使用情况,确保项目收益切实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七、电网企业要积极创新接网模式,做好项目并网接入工作,公平、无歧视、高效提供并网服务,不得无故拒绝和拖延并网。
八、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遵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程规范,保证项目建设和生产安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采用低噪声风电机组技术,减少对居民生产和生活的影响。
九、项目按月实施常态化申报,申报日期为每月最后5个工作日,试点期间每个县(市、区)限报一个项目。请各地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有关县(市、区)按照本批次试点项目标准进行项目谋划,通过河南省可再生能源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成熟一批,组织实施一批。
附件:第一批"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