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能源行业产品大典 与我互动 在线投稿
扫描关注能源界官方微信

滚动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碳市场

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总裁葛兴安:深圳碳交易试点成效及启示

2018-01-18  来源:互联网      碳排放交易所  碳交易  低碳转型   

\

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历来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同时也非常重视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2011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深圳为我国碳排放交易试点后,深圳碳市场的开拓者学习借鉴了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经典理论和成熟经济体的优秀实践,摸索创新出符合深圳市情的新型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体系。经过短短两年时间筹备,2013年6月18日,深圳碳市场率先在全国启动,成为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勇敢先行者和积极探索者,为全国统一碳市场建设累积了丰富而有益的经验,再一次向国际和国内展示了深圳这座改革开放的先锋城市的时代风采和创新禀赋。

初步实现经济发展和碳排放增长的脱钩,为我国经济低碳转型增添了信心

深圳碳市场在四个履约年度均成功实现了碳排放总量和碳强度的双重下降,结构性减排成效十分显著。数据显示,2013~2015年,深圳市636家管控企业碳排放绝对量较2010年分别下降383、402和581万吨,下降幅度分别为11.7%、12.6%和18.2%;万元工业增加值碳强度下降幅度分别为33.5%、34.2%和41.8%;连续三年提前超额完成了深圳市“十二五”期间21%的年均碳强度下降目标。2016年,深圳碳市场扩容后,811家管控单位碳排放总量相较2011年下降了215万吨,下降幅度为6.23%;万元工业增加值碳强度下降幅度为41.5%。

同时,2013~2015年,深圳碳市场621家制造业企业的工业增加值分别较2010年增长了1051、1080和1484亿元,连续三年保持较大增幅;2016年扩容后,788家企业较2011年增长了2296亿元,增长幅度为78.3%。体现出和深圳国民生产总值相适应的增长比率和速度。这说明,深圳碳市场的运行并未对企业的经营和经济情况产生负面影响,而是在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同时,较好地控制住由经济增长带来的工业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上涨,初步走向经济增长与碳排放脱钩的绿色低碳发展道路。

有专家分析,能源结构的不断优化和工业产业转型升级是取得该成效的主要贡献因素。数据显示,碳交易机制对深圳能源消费结构和产业排放结构具有良好的调节作用。碳市场纳入的8家电力企业均实现碳排放量和碳强度的双重下降,其中,煤电在火电总发电量中占比不断下降,而气电机组发电量占比不断上升。同时,纳入的制造业企业中,纺织、化学品制造、家具制造、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印刷造纸、金属表面处理与制造、及食品制造等高排放、高碳强度行业的排放量绝对值及碳强度下降最为显著,且碳排放占比有所下降,而行业增加值占比显著上升。此外,深圳碳市场在四个履约年度中,共有29家高能耗、高排放管控企业发生关闭、停产、转产等经营活动变更。切实发挥碳市场的节能减排“推进器”和产业转型“催化剂”功能。

构造了完善的市场生态,为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进行了有益探索

深圳碳市场始终坚持充分尊重市场、激发市场活力,配额流转率在2013年至2016年连续四年位居全国首位,以占试点2.5%的配额规模实现了试点15.50%的交易量和23.38%的交易额。截至2017年11月30日,深圳碳市场总交易量达2602.89万吨,总交易额7.99亿元,分别居全国试点第三位和第二位。市场价格基本保持在每吨25~35元,长期居于全国前列。

深圳碳市场从建立之初就将打造完善的产业链条、构建丰富的市场生态作为发展的目标之一。得益于核查机构、会计师事务所、金融机构、碳资产管理机构等各类型服务机构的大力支持,深圳碳市场已初步形成了覆盖咨询、设计、盘查、核查、托管、交易等环节的产业生态链条,全面服务于碳资产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等全过程。同时,深圳碳市场在建设、运行过程中充分发挥开放和创新精神,积极向个人、机构和境外投资者开放碳市场,开发创新型碳金融产品及服务,力求满足碳市场主体融资、资产管理等各类需求,明显促进了深圳碳市场的活跃度和流动性。

积极开展区域合作,服务全国碳市场建设走出新路径

深圳早在2014年第一个履约期结束后已经开始认真思考区域合作问题。全国碳市场建设的部署确定后,深圳积极配合国家开展以全国碳市场建设为目的的“碳市场能力建设”活动,成功落户全国首个“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中心”。截止2017年底,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深圳)中心已为15省6市约4200人提供能力建设服务,成功合作建设吉林、山西和瑞、陕西晶元三家碳市场能力建设分中心,实现国内首个跨区域碳市场启动和链接,即深圳-包头碳市场建设,持续向非试点兄弟省市提供参与全国碳市场的智力支撑和实操技能。

深圳碳交易试点经验对全国碳市场建设的启示

深圳碳市场是全国七个碳交易试点中率先启动的碳市场,是我国节能减排进程中的里程碑事件,对于全国统一碳市场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首先,完善的制度体系是保障碳市场运行的基础。深圳碳市场顺利运行、成功履约的重要保障之一在于建立了强有力的法律基础、完善的配套规则和严格的执法力度,其中,由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深圳经济特区碳排放管理若干规定》成为我国首个规范碳交易的法律法规,获评成为当年全球气候变化立法的九大亮点之一。目前,全国碳市场构建的“1+3+N”法律法规体系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将以《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为中心,配套出台企业碳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机构、和市场交易三个管理办法,以及一系列实施细则,从顶层设计上形成较为严谨和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对未来试点碳市场的发展也具有指导性作用。

其次,我国碳市场的设计和建设,不仅要积极借鉴国外已有碳市场建设的经验教训,更重要的是符合我国的国情,即与我国经济低碳转型的阶段性特点相一致。深圳碳市场在充分借鉴国际碳市场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采取了绝对总量和相对总量双重控制目标,并根据管控单位的实际生产情况进行配额分配,适应了我国现阶段以降低碳强度为主来控制碳排放总量应对气候变化政策方针的基本特征。从全国统一碳市场的建设进展来看,全国碳市场同样采用行业碳排放基准和实际产量确定企业配额,以控制碳排放为约束手段,倒逼企业升级转型,引导投资方向,加快产业机构调整,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

事实上,我国碳市场建设的基本思想是让企业承担过去应该承担但是没有承担起来的社会责任,并非是给企业增加额外的负担。在过去几年中,国家有关部门和试点地区均为全国碳市场的启动建设开展大量工作,建立了坚实的数据基础、完备的支撑系统,并深化了碳市场相关的能力建设。

在美国退出《巴黎协定》的大背景下,中国统一碳市场的建设更加受到全球范围内的普遍关注。当前,我国已明确将建立全国统一碳市场作为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及利用市场机制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一项重大举措。可以看到,在我国的制度优势和政策决策效率高的大环境下,全国碳市场将能够有效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降低全社会减排成本,形成强有力的倒逼机制,明确企业的碳减排目标,促使企业加强碳排放管理,加快低碳技术创新和应用,提升行业节能减碳意识和水平,完成国内节能减碳目标和国际应对气候变化承诺,在有效控制碳排放总量的同时,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国经济绿色低碳转型,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同时,实现我国在国际上的应对气候变化承诺。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