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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李仪: 多管齐下化解供给侧改革金融风险

2017-10-24  来源:互联网      供给侧改革  中国社科院  绿色金融   

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我国将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力度,其核心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然而要完成供给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的任务,会增加我国金融市场波动的不确定性,其对我国现行的金融体系构成了一个不可忽视的挑战,供给侧改革背景下我国金融体系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可能性加大。

供给侧改革难免会对现有的经济结构造成一定冲击,如果不能准确识别供给侧改革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金融风险,并主动加以应对,就会对整个经济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甚至会引发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为此,需要从去产能、去杠杆、去库存三个角度识别供给侧改革中蕴含的金融风险。具体来说,去产能存在引发失业、经济增速下降、恶化金融资产不良等金融风险;去库存存在宏观调控“失灵”、去库存方式加剧杠杆、逆结构趋势明显、增加房地产泡沫等金融风险;去杠杆存在着恶化银行资产质量的金融风险。

完善金融供给是关键为适应供给侧改革要求,应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要求,重塑金融服务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资产负债结构,维护金融稳定;进一步改善金融基础设施,加强金融公共产品建设;进一步放松金融管制,减少金融扭曲,促进金融创新。

丰富金融机构体系。要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发展普惠金融和多业态中小微金融组织。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扩大银行、保险、证券、养老等市场准入。

应推动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小额贷款、融资担保机构等发展。顺应信息技术发展趋势,支持并规范第三方支付、众筹和P2P借贷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业态发展。健全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应更好发挥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在促增长、调结构方面的作用,加大对经济重点领域、薄弱环节支持力度。

与此同时,应稳妥推进金融机构开展综合经营。提高金融机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金融机构国际化水平,加强海外网点布局,完善全球服务网络,提高国内金融市场对境外机构开放水平。

健全金融市场体系。要积极培育公开透明、健康发展的资本市场,创造条件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发展多层次股权融资市场,深化创业板、新三板改革,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建立健全转板机制和退出机制。应完善债券发行注册制和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加快债券市场互联互通。要开发符合创新需求的金融服务,稳妥推进债券产品创新,推进高收益债券及股债相结合的融资方式,大力发展融资租赁服务。

应推动同业拆借、回购、票据、外汇、黄金等市场发展。积极稳妥推进期货等衍生品市场创新。加快发展保险再保险市场,探索建立保险资产交易机制。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退市制度,打击市场操纵和内部交易,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建立与国际金融市场相适应的会计准则、监管规则和法律规章,提升金融市场国际化水平。

加强金融创新功能。要创新科技金融,加强技术和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建设,拓宽适合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的多元化融资渠道,探索银行与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机构投贷联动,加快发展科技保险,推进建立健全促进科技创新的信用增进机制。

应创新绿色金融,通过再贷款、财政贴息和担保、对商业银行评级等手段鼓励银行进一步发展绿色信贷,支持排放权、排污权和碳收益权等为抵(质)押的绿色信贷,推动发展碳租赁、碳基金、碳债券等碳金融产品,推动发行绿色债券和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建立绿色产业基金。

完善金融宏观调控。要完善货币政策操作目标、调控框架和传导机制,构建目标利率和利率走廊机制,推动货币政策由数量型为主向价格型为主转变。创新调控思路和政策工具,在区间调控基础上加大定向调控力度,增强宏观经济政策的针对性、准确性和前瞻性,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经济运行信息及时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让市场在人民币利率形成和变动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增加人民币汇率弹性。培育中央银行政策利率体系,完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更好发挥国债收益率曲线定价基准作用。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提高可兑换、可自由使用程度,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推进人民币资本走出去,逐步建立外汇管理负面清单制度。

应完善以财政、货币政策为主,产业政策、区域政策、投资政策、消费政策、价格政策协调配合的政策体系。增强财政货币政策协调性,促进财政资源和金融资源的结合,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制和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减少财政库款波动对流动性的冲击。

改进金融治理体系。应统筹监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统筹金融业综合统计,强化综合监管和功能监管。完善中央与地方金融管理体制。

应健全符合国情和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建立针对各类投融资行为的功能监管和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监管框架,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强化综合经营监管,实现新型金融业态监管全覆盖。构建集中统一的货币支付清算和金融产品登记、托管、清算和结算系统,建设统一共享的金融综合统计体系和中央金融监管大数据平台。

应以更加包容的姿态参与全球经济金融治理体系,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国际协调,支持发展中国家平等参与国际经济金融治理,积极参与全球经济金融治理和公共产品供给。建立国家金融安全审查机制,健全金融安全网。

应建立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础设施,实施国家金库工程。建立风险识别与预警机制,全面提高财政和金融风险防控和危机应对能力。有效运用和发展金融风险管理工具,健全监测预警、压力测试、评估处置和市场稳定机制,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应对金融风险的其他举措

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重点,就在于如何把供给侧改革措施和金融风险化解有机结合起来,除了上述的完善金融供给之外,建议还应采取下述举措。

实施“控增量、去存量”的去产能政策。从源头上严控新过剩产能出现。政府部门要提高产能过剩行业新建项目的行政审批标准,有充分理由新建该行业项目的也要实行减量置换政策。金融机构要控制对过剩产能项目的信贷总额,对新增过剩产能企业的授信要遵守更为严苛的审慎性原则。

积极化解产能。第一,依法依规退出。要求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产能要依法依规退出。第二,引导主动退出。鼓励企业通过主动压减、兼并重组、转型转产、搬迁改造、国际产能合作等途径,退出部分钢铁产能。

鼓励产能过剩企业兼并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多兼并重组、少破产清算。实施兼并重组整合,可以不断扩大企业规模,实现规模经济,通过整合资金、技术、销售、品牌等资源,实现资源的共享或互补,减少市场恶性竞争,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能力,在去产能的同时推进了产业升级。

积极处置产能过剩企业的债权债务。我国商业银行的大量信贷基于抵押担保业务性质,主要投向的是重资产行业,因此,供给侧改革中过剩产能的出清会不可避免地导致银行资产负债表上不良资产的上升,要积极处置产能过剩企业的债权债务,降低金融风险爆发的概率。

首先,商业银行要积极调整信贷结构。一方面,对化解过剩产能、实施兼并重组以及有前景、有效益的钢铁企业,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钢铁企业并购重组;对违规新增钢铁产能的企业停止贷款。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应该积极发展绿色信贷业务,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的绿色信贷经验,确保贷款方向符合国家绿色产业发展方向,对于节能减排项目和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其次,运用市场化的手段处置企业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第一,利用资本市场手段和投资银行业务技巧处理银行不良资产。商业银行要发掘不良资产资源型的一面,重新发现不良资产的真实价值并通过各种资本市场运营手段提高其真实价值,提高不良资产的流动性,产生新的现金流处置不良资产。第二,联合各种不同类型的资本处理银行不良资产。探索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的联合运作处置。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可着力于产业和产品之间的衔接和联合,发挥商业银行的资金和信息优势,重在利用资产管理公司灵活多样的方式。第三,打包银行不良资产。支持银行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打包转让不良资产,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率。

土地供应审慎性加强。各地区要根据本地商品房库存数量,科学制定土地供应计划,合理确定土地供应结构和投放数量。库存量大、去化周期长的三四线城市,要严控或者暂停土地供应,特别是一些城市商业用房库存去化周期长的,要暂停商业用地出让。

建立遏制房地产投机的长效机制。尽快完善我国住房法律体系,明确房地产的居住属性,对不同类型的住房建立完善的价格指导机制。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推动房屋租赁市场规模化、专业化发展。积极培育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提升租赁服务水平。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改变经营方式,将其持有房源向社会出租,从单一的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

实行稳健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保持房价在合理区间变动。化解房地产库存压力,政府应实行稳健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为了保持金融和经济稳定,货币政策目标要前瞻性地考虑资产价格波动及其影响,要保持房价稳定在经济社会可接受的程度内,既要防止房价过快上涨,又要防止房价大幅下跌。

出台地域差异化的房地产去库存指导政策。要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房地产库存状况制定差异化的地区指导措施,不宜采取普惠性的政策措施。对一线及部分二线城市应引入市场化机制自行调整,不可过度采取优惠刺激政策;对三四线城市则可根据其经济结构和发展潜力,将促进经济发展与促进住房需求的政策统筹实施。

借鉴国外经验推进我国国企去杠杆进程。针对我国国有企业杠杆率偏高的问题,宜配合改革需要,实行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商业类国有企业可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避免仅凭国家信用占用大量金融资源。同时,可考虑加快混合所有制探索,尽早转让商业类国有企业股权,如通过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平台支持民企参与商业类国有企业改制改组,借助民间资本注资有效缓解国有企业杠杆率过高的问题。针对房地产企业的高杠杆问题,可借鉴西班牙经验,促进行业兼并重组,提高绩优企业利润,有效实现去杠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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