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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2012年第67届联合国大会中方立场文件(节选)

2012-09-19  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 联合国大会  外交部  中方 

  一、联合国作用

  当前,国际形势继续发生复杂、深刻变化。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科技革命孕育新突破,社会信息化影响不断上升。各国间相互联系、相互依存更加紧密。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不断发展壮大。和平与发展仍是时代的主题。国家间交流、对话、合作不断深化,求和平、谋发展、促合作已成为各国人民的共同意愿和不懈追求。同时,地区热点问题此起彼伏,西亚北非地区持续动荡,恐怖主义活动猖獗,防扩散形势依然严峻,气候变化、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等全球性挑战日益凸显。欧债危机仍未解决,世界经济复苏面临风险,如期全面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前景不容乐观。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仍然任重道远。

  联合国作为当今世界最具普遍性、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是推动多边合作的重要机制和平台,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新形势下,国际社会普遍期待联合国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加强国际合作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中国一直积极倡导、支持并践行多边主义,大力推动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核心作用。中国将继续积极参与联合国各领域活动,维护联合国权威,继续坚定维护《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大力推动联合国在发展等相关领域发挥更大作用,推动联合国更加重视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为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联合国改革(略)

  三、政治与安全领域(略)

  四、发展问题

(一)千年发展目标

  千年发展目标是指导国际发展合作的重要纲领。多年来,国际社会为实现目标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从全球来看,千年发展目标的落实情况很不平衡。发展中国家如期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困难重重。

  国际社会推动落实千年发展目标的努力不能松懈。发达国家应积极兑现在资金援助、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承诺,集中力量帮助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发展和脱贫;发展中国家也应根据本国国情,采取切实行动实现自身发展;联合国应继续发挥在国际发展合作领域的核心作用,为实现千年发展目标提供机制保障。

(二)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与所有国家长远和现实利益密切相关。联合国先后于1992年和2002年分别召开了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和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为各国及国际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制定了行动规划和方案。

  2012年6月,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在当前全球经济和国际发展合作面临困难的形势下,这次大会为重振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发出了积极、明确、有力的信号,为全球可持续发展进程注入新的活力。

  在各国共同努力下,大会通过了题为“我们憧憬的未来”的成果文件,体现了国际社会从全人类共同利益和子孙后代的福祉出发,努力克服分歧的合作精神。成果文件内容全面,基调积极,总体平衡,就未来可持续发展达成了一系列重要共识,包括重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起制定可持续发展目标进程、鼓励各国根据不同国情及发展阶段实施绿色经济政策、建立可持续发展高级别政治论坛、敦促发达国家履行官方发展援助承诺等。这些重要成果对于确立未来可持续发展方向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中方认为,大会决定建立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政府间进程,为加强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发出了重要和积极信号,也为制定后2015年国际发展议程提供了重要指导。中方支持并将积极参与该进程,愿为推动可持续发展目标进程贡献力量和智慧,希望有关进程真正帮助发展中国家实现千年发展目标,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中方支持大会关于加强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职能的决定,并将积极参与可持续发展高级别政治论坛。中方认为,高级别政治论坛应统筹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提高发展中国家的发言权和决策权,把解决发展中国家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等实际困难作为其工作重点。

(三)气候变化

  气候变化是人类共同面临的严峻挑战,关系到人类生存和各国利益,也关系到世界的公平和正义,国际社会应加强合作,共同应对。中方欢迎2011年底德班会议取得的成果,期待发达国家拿出政治诚意,进一步提高减排幅度,在今年多哈会议上完成《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谈判,并切实兑现资金和技术转让承诺。

  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本着对本国人民和人类长远发展负责的精神,为应对气候变化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成效显著。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列入约束性指标,并提出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这是中国政府对未来发展模式的选择,同时也是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做出的重要贡献。我们愿继续本着积极、建设性姿态参与国际谈判,与各方一道,在公平、“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基础上,充分考虑发达国家历史责任和发展中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推动气候变化国际谈判取得积极进展,为建立公平、合理的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制度而共同努力。

(四)粮食安全

  粮食安全始终是人类生存发展面临的首要问题,“人人粮食安全”是基本人权。世界粮食安全面临越来越多的非传统挑战和日趋复杂的形势。世界粮食安全的薄弱环节在发展中国家。利用粮食等生产生物燃料对粮食安全的影响不容忽视,气候变化对粮食安全也带来长期挑战。

  中国高度重视农业和粮食问题,坚持立足国内实现粮食基本自给的方针,通过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快农业科技进步等政策和措施,稳定提高粮食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中国用占不到世界9%的耕地,解决了世界近21%人口的吃饭问题,提前实现了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减贫目标。

  中国政府在解决自身粮食安全问题的同时,还在南南合作框架内向有关发展中国家提供了力所能及的农业援助,包括建设农业技术示范中心、提供农业技术援助、提供紧急人道主义粮食援助等,为这些发展中国家提高粮食安全水平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五)能源安全

  能源安全同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和各国人民的福祉息息相关。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背景下,维护全球能源安全对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推动世界经济全面复苏和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际社会应树立互利合作、多元发展、协同保障的新能源安全观,共同稳定能源等大宗商品价格、防止过度投机和炒作,保障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能源需求,维护能源市场正常秩序。同时,各国应改善能源结构,加强先进能源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大力发展清洁和可再生能源,在相关领域积极开展国际合作。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能源和能源安全问题。在解决中国的能源问题上,始终坚持节约优先、立足国内、多元发展、保护环境的原则,加强国际互利合作,大力改善和调整能源结构,努力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哥本哈根会议前夕,中国宣布了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1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中国愿与世界各国一道共同努力,建立起能源合作长效机制,为保障全球能源安全、应对气候变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六)南南合作

  南南合作是发展中国家间取长补短、实现共同发展的重要渠道,是发展中国家相互帮助,携手应对各种发展挑战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南南合作取得积极进展,发展中国家之间贸易、投资活跃。发展中国家间还建立了一些新机制和倡议,为南南合作注入新活力。当前南南合作主要特点是:合作势头加强,协调机制增多;发展中大国成为重要推动力;南南合作和南北对话互动增加。

  中国认为,南南合作是发展中国家互利合作的一种形式,具有互惠性、自发性和无条件性,不是援助;南南合作不同于南北合作,只能是南北合作的补充,而非替代。发展中国家应在重大国际问题上积极开展磋商与协调,采取一致行动,共同维护正当权益;应根据形势发展和自身需要,本着平等互利原则,不断拓展合作渠道、丰富合作内涵、创新合作模式;还应加强协调,有效利用多边机制,共同致力于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广大发展中国家面临的发展环境不容乐观。在此形势下,广大发展中国家更要加强南南合作,共同应对危机,促进经济健康持续增长,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七)发展筹资

  发展融资不足问题一直是国际发展领域面临的主要挑战,特别是在国际金融危机给低收入国家造成严重冲击的背景下,这一问题显得更加突出。

  当务之急是建立并完善平等、互利、共赢的全球发展伙伴关系,切实落实《蒙特雷共识》,确保如期实现千年发展目标。中国主张,重点从以下五方面做出努力:一是增加发展资源,加强发展机构。二是发达国家兑现官方发展援助占国民总收入0.7%的承诺,进一步对发展中国家减免债务和开放市场。三是努力减少金融危机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造成的损害,切实帮助其保持金融稳定和经济增长。四是抑制贸易保护主义,推动多哈回合谈判达成发展回合目标。五是为发展中国家创造良好外部发展环境,反对动辄对发展中国家采取经济、商业、金融封锁等措施。

  (八)多哈回合谈判

  继续推动并成功结束多哈回合谈判,有利于巩固和完善多边贸易体制,抑制贸易保护主义,推动世界经济复苏和可持续发展,符合各方共同利益。

  中国始终致力于建立公正、合理、非歧视的多边贸易体制,一直以建设性姿态积极参与多哈回合谈判。我们呼吁各方拿出足够的政治意愿,切实推动谈判,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信誉。中方对各种有利于推动谈判的尝试持开放态度,但反对偏离、有损多边贸易体制的推动方式。我们主张,一是必须坚持多哈谈判授权和已有成果;二是必须坚持发展目标,充分照顾发展中成员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的利益和关切;三是必须坚持最终达成一揽子协议,任何早期收获的努力都应以此为目标。

(九)国际金融体系改革

  国际金融危机后,各方都认为应对现有国际金融体系进行必要改革。中方认为,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公平、公正、包容、有序的国际金融新秩序,并坚持全面性、均衡性、渐进性、实效性的原则。

  中方认为有四点很重要:一是完善国际经济金融治理体系,切实增加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二是完善全球金融监管体系,加强对具有重要金融中心的发达经济体及其宏观经济政策的监督,加强对跨境资本流动和大宗商品衍生品的监管,改革主权信用评级机制;三是完善国际货币体系,健全储备货币发行调控机制,保持主要储备货币汇率相对稳定;四是加强国际金融机构的发展和减贫职能,缩小南北差距。

  (十)非洲发展

  非洲的发展既与非洲人民的根本利益息息相关,也关系到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维护非洲稳定与发展不仅是非洲国家的紧迫任务,也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国际社会特别是发达国家应继续加大对非援助和支持力度,切实兑现援非承诺,努力帮助非洲提升自主发展能力;应尊重非洲国家自主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支持其自主解决非洲事务的努力,帮助非洲维护和巩固和平稳定局面,为非洲发展提供保障;应尊重和支持非洲国家在可持续发展问题上的特殊关切,采取有力措施帮助非洲国家应对困难和挑战;应推动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切实增加非洲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发言权和代表性,扩大非洲对全球治理的有效参与,增强非洲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气候变化等全球性挑战的能力。

  多年来,中国向非洲国家提供了真诚的帮助,并不断加大互利合作力度,为促进非洲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在中非合作论坛框架下,中国先后推出并落实了一系列支持非洲发展的合作举措。2010年9月,在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上,中国宣布了今后5年对外援助6项举措,非洲国家是主要受益对象。在2012年7月举行的中非合作论坛第五届部长级会议上,中国又提出了一系列支持非洲和平与发展事业的新举措。中国将认真落实这些举措,继续为非洲国家消除贫困、改善民生、提高自主发展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五、军控、裁军与防扩散(略)

  六、人权问题(略)

  七、社会问题(略)

  八、联合国财政问题(略)

  九、法治问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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