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笔者从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印发的《省发改委关于推荐山西省应对气候变化专家库专家候选人的通知》中获悉,山西省将建立应对气候变化专家库,进一步加强气候变化工作管理,要求6月30日前各有关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报送推荐人材料。
据悉,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应对气候变化办法》和《 “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有关精神和要求,根据山西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发展的需要,将建立山西省应对气候变化专家库。专家库将负责对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供全领域、全方位的指导和支持,对全省制定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战略、规划、政策、法规等提供咨询和建议。
此次将推荐低碳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物流、商业、产品等,温室气体统计核算体系建立,温室气体清单编制,碳排放权交易,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相关技术和政策研究等应对气候变化、低碳发展相关领域,理论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管理、科研、设计和咨询等方面的专家候选人,经评审通过后入选山西省应对气候变化专家库。
据了解,山西省作为资源、能源大省,具有明显的“高资源消耗、高能源消耗、高碳排放”的“三高”特征。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于2011年7月印发了《山西省应对气候变化办法》,明确了应对气候变化的责任主体,对减缓气候变化、适应气候变化、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以及保障措施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规定和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