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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消费应先行

2012-05-22  来源:互联网 

  近年来,在实现全球经济复苏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双重压力下,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纷纷提出了绿色发展战略,实施“绿色新政”。在我国去年通过的“十二五”规划纲要中专门列了一个篇章,就是“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从现实情况看,在没有消费支撑的大背景下,强调“绿色发展”,最终只会成为无源之水的空话。据有关资料统计,80%以上的欧美国家消费者把环保购物放在首位,愿意为环境清洁支付较高的价格。我国53.8%的人愿意消费绿色产品,37.9%的人表示已经购买过诸如绿色食品、绿色服装、绿色建材、绿色家电等在内的绿色产品。与国外相比,中国的绿色消费人群要少10—20个百分点。而且,即使在绿色消费人群中,还有不少人存在着一些消费误区,认为绿色消费就是消费绿色,非绿色食品不吃,非绿色产品不用,但这其实只是从自身的利益和健康出发,却并未充分考虑对环境的保护,因而也程度不同地背离了绿色消费的初衷。

  提倡绿色消费的关节点有两个环节,一是制度约束,二是全民行动。首先,必须有硬性的制度约束。从普遍意义上讲,绿色消费是相对成本较高、具有约束性的。从个体来讲,崇尚绿色、自觉行动,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但是,要把这种个体行为推广成为社会的规范,必须有制度的保障,或者讲,必须上升到法律的层面。目前,我们的消费中不受约束的东西太多了。不仅仅是绿色不绿色的问题,而且是奢侈浪费的问题。这里,有如下的数据:中国农业大学调查显示,保守推算,我国2007年至2008年仅餐饮浪费的食物蛋白质达800万吨,相当于2.6亿人一年所需。浪费脂肪300万吨,相当于1.3亿人一年所需,也就是说,中国餐饮业每年浪费粮食可养2亿人。学者估算,仅餐饮业一项,我国每年就要倒掉约2亿人一年的口粮。

  贪污和浪费,是最大的犯罪。对付犯罪,必须使用法律手段。要研究制定绿色消费促进法,通过强制性规范,合理约束民众的消费模式、消费行为。法律手段很有效,但从很大程度上讲是对错误的惩罚,通过罚错来扬善,是相对消极的。积极的办法,更具广泛性的办法,应该是利用经济手段引导。比如,去年通过财政补贴和奖励的形式,推广了高效节能空调1600多万台、电机500多万千瓦、节能灯1.6亿只。但目前受到国家鼓励的绿色消费产品所占比重仍然是偏低的,以空调为例,2011年全行业实现产销量突破1亿套,内销出货5300万台。其实,这种普惠性的措施,完全可以与居民收入直接挂钩。现在,强调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要与经济增长同步,除了直接增加居民现金收入之外,这种鼓励消费特别是绿色消费的财政性支出,是完全可以计入居民福利性收入范畴的。

  其次,全民行动起来,要在全社会营造氛围,形成文化。勤俭节约,是我们的民族文化或者民族特征之一,但实事求是地讲,炫富也是我们的民族特色。1500多年前,两晋南北朝的时候,就有石崇夸富的典故,今天,更有炫富的事情。虽然,炫富并非当今之潮流,但在过去二三十年,“先富起来”政策引导下的我们在宣传上倾向于纠正“越穷越光荣”的极左思想,确实过度宣扬了“富裕光荣”,甚至一俊掩百丑,只要能致富,就是能人、好人。现在,整个社会的氛围需要往回扳一扳了。勤俭节约与绿色消费还不完全是划等号的,绿色消费的层次更高、意义更广,但节约是基础,连起码的约束都不能承受,就更不用谈从生活模式、生活习惯上形成自觉的行动,实现以避免或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崇尚自然和保护生态等为特征的新型消费行为和过程。如果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消费文化为基础,在全社会营造出这种氛围——“提升消费层次、优化消费结构的指向是绿色消费”,那么绿色发展、低碳环保的明天一定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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