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第65届联合国大会主席约瑟夫·戴斯的邀请,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6月1日至5日,我委杜鹰副主任率团赴纽约出席在联合国总部召开的第65届联大“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背景下的绿色经济”专题辩论会,并做主旨发言,与会员国代表开展了互动讨论与交流。
杜鹰副主任指出,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工作。1994年我国率先发布了《中国21世纪议程》,1996年将可持续发展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确立为国家发展的根本指导思想。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中国更加注重调整经济结构,更加注重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增强了可持续发展能力。2006至2010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增长9.7%和8.9%,贫困人口从6431万减少到2688万人,解决了2.15亿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与此同时,扭转了能源消耗强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上升的势头,非化石能源年总利用量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由5.9%提高到8.3%,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19.1%,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12.45%、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14.29%。中国为探索符合自身国情的可持续发展道路付出了艰苦的努力,同时也为推进全球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杜鹰副主任强调,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实现可持续发展仍然面临着消除绝对贫困、解决城乡和地区发展不平衡、加强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等多重压力。《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科技进步和创新为重要支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重要着力点,以改革开放为强大动力的总体要求。未来5年,中国在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人民生活持续改善的同时,将以节能减排为重点,进一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到2015年,要实现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耗比重达到11.4%、单位GDP能耗降低16%、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17%、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8-10%、森林蓄积量增加6亿立方米的目标;到2020年,争取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森林面积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增加13亿立方米。
杜鹰副主任认为,发展绿色经济,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手段。发展绿色经济,需要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观念,将节约文化、环境道德纳入社会运行的公序良俗,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作为经济活动的重要条件,改变不可持续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需要大力发展低碳技术和循环经济,在调整改造传统产业的同时,积极发展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需要实施有利于绿色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形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相互协调的良性运行机制,通过政策激励和制度约束,增强推动绿色经济的自觉性、主动性,抑制不顾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盲目追求增长的短期行为,努力实现资源的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促进世界可持续发展。当前,世界上仍有约10亿人口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离实现千年发展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忽视资源环境问题而片面追求经济增长,或者为发展绿色经济而延缓实现发展目标,都不符合人类社会的共同利益。
杜鹰副主任建议,国际社会应以2012年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政治意愿,落实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以来达成的各项共识,争取取得面向行动的积极成果。为此,他提出四点主张:第一,发展绿色经济应以消除贫穷、促进可持续发展为目的。发展绿色经济不应脱离大会主题设置的“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穷”这一框架,应坚持1992年环发大会以来确定的可持续发展的各项基本原则,应在坚持消除贫穷、促进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前提下倡导和推进绿色发展。联合国应发挥积极作用,推动国际社会增强政治意愿,推动务实合作,确保在发展绿色经济中增加发展中国家的发展机会,实现共同发展。第二,发展绿色经济应尊重各国国情。各国国情不同,所处发展阶段不同,发展绿色经济的重点、方式也有所不同。应当尊重各国发展政策和重点的选择,不应也难以制定一个普适的绿色经济发展模式、标准和时间表。各国应立足本国国情,把握机遇,确定适合自身绿色发展的道路,在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同时,促进技术创新,降低经济社会发展对资源能源的消耗强度,逐步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解决可持续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第三,发展绿色经济应遵循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展绿色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世界各国的共同任务。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所处发展阶段不同,双方的历史责任不同。能否实现绿色发展,取决于能否坚持和落实1992年环发大会确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为推动全球发展绿色经济,一方面,发展中国家自身要做出不懈的努力;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应切实转变不可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方式,在绿色经济的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全过程上做出表率,同时应积极兑现已有各项承诺,提供新的额外的充足的资金支持,加大技术转让力度,帮助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和非洲地区提高绿色发展能力。第四,发展绿色经济应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国际社会应当把推进贸易自由化和便利化作为发展绿色经济的助推器,制定并实施鼓励绿色经济发展的贸易政策,扩大市场开放,反对贸易保护,努力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经济秩序。应加强南北合作,对发展中国家实行特殊和差别待遇,增加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规模,避免对发展中国家的国际援助和减债附加新的条件,使发展中国家切实分享到经济全球化、发展绿色经济的益处。应重视南南合作,加强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分享绿色发展经验。
会议期间,杜鹰副主任还分别会见了联合国副秘书长沙祖康和第65届联大主席约瑟夫·戴斯,双方就各自关心的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我委地区司司长范恒山以及外事司和外交部的有关同志一同参加了上述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