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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改委将设“应对气候变化处”

2010-07-27  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 气候变化  四川省  发改委 

  近日,四川省政府网站公布了省发改委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该三定方案,省发改委设27个内设机构,同时管理省能源局和省粮食局,并挂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铁路建设办公室牌子。省发改委机关行政编制255名。其中:主任(兼省物价局局长)1名、副主任4名。正处级领导职数33名,副处级领导职数51名。

  下放投资审核权限

  根据三定方案,省发改委的职责将进行调整。其中包括,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

  三定方案明确,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更好地发挥市(州)、县(市、区)政府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作用。根据发展变化需要适时修订调减投资核准目录,缩小投资审核范围,下放投资审核权限。除国家和省政府明确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列名管理的价格(收费)审批项目外,授权市(州)、县(市、区)实行分级管理或由市场自主定价。

  物价局职责划入发改委

  按照三定方案,省发改委承担的能源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划给省能源局。同时,省发改委挂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铁路建设办公室牌子,并管理省粮食局和省能源局。同时,原省物价局直属单位连人带编整体划给省发改委管理。原省物价局的职责划入省发改委。原四川省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更名为四川省价格监督检查局(正处级),原四川省成本调查队更名为四川省成本调查监审局(正处级),原四川省价格监测中心更名为四川省价格监测局(正处级)。

  三定方案提出,省发改委要加强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加强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同时加强价格管理,做好价格总水平调控,以及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等。此外,省发展改革委要承担省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省攀西地区资源开发领导小组)、省重点项目领导小组、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增设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等

  省发改委设27个内设机构,其中多个内设机构属新成立,包括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应对气候变化处)、价格调控处、资源和环境价格处、铁路建设综合处和铁路建设管理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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