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讯:日前,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太原市政府获悉,关于印发太原市水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已经下发。根据方案,太原市将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制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详情如下: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太原市水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水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原市水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
为全面落实《太原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并政发〔2015〕47号),确保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完成阶段性目标,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依据《太原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山西省水污染防治2016年行动计划》,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围绕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和城市黑臭水体等四类水体年度目标,分解落实“控制污染物排放、节约保护水资源、保障水环境安全、推进流域生态保护”四大任务。突出阶段性工作重点,强化机制体制创新,明确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责任,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进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统筹部署2016年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确保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全市水环境质量取得阶段性改善。
二、工作目标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达到100%,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保持稳定;国家和省考核的9个断面中4个断面(娄烦县汾河水库出口和汾河李八沟断面、古交市汾河扫石桥断面、尖草坪区汾河上兰断面)水质达到优良;全市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优良;建成区黑臭水体比例下降30%。
三、重点任务
(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1.取缔“十小”企业。2016年底前,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洗煤、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油、电镀、农药、有色金属冶炼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煤炭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2.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市、县(市、区)制定并实施分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完成年度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3.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并实施焦化、化工、制药、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酒和饮料制造、制革、电镀、有色金属、煤炭采选、黑色金属采选等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4.加快治污设施提标改造。严格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开展炼焦、钢铁、化工、纺织印染、制革及毛皮加工等行业水污染防治设施提标改造工作。推进煤矿矿井水排放达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煤炭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5.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2016年6月底前,市、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理委员组织开展各类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和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情况摸底调查;2016年底前,制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善工作方案,有条件的工业集聚区率先完成治理任务。(市环保局牵头,市城乡管委、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6.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汾河干流沿岸严格控制炼焦、化工、制药、有色金属冶炼、化纤、纺织印染等项目水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其它河流根据水环境功能要求,严格控制重污染行业和高环境风险项目布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牵头,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城乡管委、市水务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7.推动污染企业退出。开展城市建成区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制药、化工等水污染较重的企业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工作,逐步实现城市产业布局优化和升级替代。(市经信委牵头,市环保局、市城乡管委、市城乡规划局参与,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