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讯: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湖北省环保厅获悉,关于印发《2016年省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全文如下:
湖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文件鄂环办〔2016〕176号
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省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关市(州)、县(市、区)环保局,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16年省级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预算(鄂财建发〔2016〕60号)已下达到各项目所在地。为切实做好资金预算中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我厅制定了《2016年省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16年省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016年7月27日
2016年省级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通过实施长江流域跨界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全省水质自动监测网络,为我省开展长江流域跨界水质目标考核提供科学依据。通过实施全省环境监测网运行保障项目,对承担全省环境质量例行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以及省控水质自动站运行维护等工作的地方监测站给予资金补助,保障省级监测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监测网络的正常运行。通过继续实施县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以奖代补政策,进一步推动全省县级站标准化程度的提高。
二、建设依据
1、《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5〕12号);
2、《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建发〔2016〕60号);
3、《关于印发<湖北省长江流域跨界断面考核监测方案>的通知》(鄂环发〔2016〕9号);
4、《省环保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长江流域湖北省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建设的通知》(鄂环办〔2016〕1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