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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环保厅发布汽车制造业VOCs地方标准的通知

2016-07-22  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 山东省  制造业  汽车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讯: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山东省环保厅获悉,关于批准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山东省地方标准的通知,全文如下: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批准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山东省地方标准的通知

鲁质监标发〔2016〕32号

各市环保局、质监局: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已通过审查,现发布为山东省强制性环境保护地方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其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DB37/ 2801.1-201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

附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山东省地方标准(不随文件发送)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6年7月6日

附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山东省地方标准(不随文件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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