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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鹤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6-07-07  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 河南省  水污染  鹤壁市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讯:近日,北极星节能环保网从河南省鹤壁市政府获悉,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已经下发。具体内容如下:

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鹤政〔2016〕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鹤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3月31日

鹤壁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5〕8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原则,紧紧围绕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的目标,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山水林田湖共治、分区分类分级分段、多部门多层次联动系统治理新思路,协同推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实现城乡饮用水源安全、河流水质持续改善,全面提升我市水环境质量。

(二)防治目标。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汤河、卫河水质达标率达到省定目标值;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度减少,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98%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重点涉水企业废水稳定达标排放;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粪便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汤河、卫河环境流量基本得到保障。

到2030年,力争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城市建成区内河流黑臭现象总体消除,水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恢复;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到本世纪中叶,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二、防治任务

(一)全面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

1.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取缔关闭“五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散、弱”工业企业。2016年年底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印染、造纸、塑料加工、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定期排查“五小”企业,发现一家关闭一家。(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市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发改委等参与,各县区政府、开发区管委、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县区政府、管委落实,不再列出)

专项整治七大重点污染行业。全面排查造纸、化工、淀粉、农副食品加工、印染、原料药制造、电镀等重点水污染排放行业,按照国家、省要求制定落实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2017年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发改委、科技局等参与)

集中治理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等工业污染。加快推动产业集聚区“五规合一”(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生态环境规划、区域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规划)试点工作,同步开展产业集聚区规划环评修编工作,对未按期完成规划环评编制工作的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暂缓受理入区项目环评审批;强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机制,对不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承接转移产业要充分考虑水资源与水环境承载力等因素,切实防范污染转移。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内工业企业废水未达到集中处理要求的,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推进工业集聚区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2017年年底前宝山循环经济产业聚集区、鹤淇产业集聚区、浚县产业集聚区、金山产业集聚区的建成区域实现管网全配套,并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同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实现与市、县级环保部门联网。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将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达标率列入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商务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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