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办99号文和国家安监总局等12部门《关于加快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煤监〔2014〕44号)要求,辽宁煤监局对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利用日常检查、召开会议、谈心对话等形式宣传国家煤炭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能源政策和矿产资源政策,引导地方煤矿认真分析煤炭市场形势,算好投入产出账,推动资源枯竭、经营亏损、长期停产、开工无望的煤矿尽早关闭退出。二是要对国家和省政府下达的关井任务,要分解落实,按期关闭到位。三是要完善关闭煤矿的档案资料,将关闭煤矿基本情况、反映矿井关闭前井下采掘活动的有关图纸、关闭煤矿影象等相关资料逐矿归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