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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多举措加快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

2014-07-18  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 安徽省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12部门关于加快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通知》精神,近日,安徽省安全监管局、经济和信息委员会等13部门联合发文,全力推动全省落后煤矿关闭退出。 一进一步提高小煤矿关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小煤矿关闭工作是现阶段国家调整优化煤炭工业结构,提高煤炭清洁化水平,加快转变煤炭工业发展方式,提升煤炭工业整体安全保障能力的重要途径,是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保护煤炭资源、根治事故多发的治本之策。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抓好全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努力实现阳光关矿、和谐关矿。 二扎实做好今年的小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各地要切实做好今年的小煤矿关闭工作。一要强化对小煤矿关闭工作的领导,市、县政府及时研究解决小煤矿关闭工作的各种问题。二要加快关闭进度,今年计划关闭的小煤矿必须在今年9月底前关闭到位。三要严格关闭煤矿的验收标准。按照煤矿关闭国家“六条标准”,市、县政府认真组织小煤矿的关闭验收工作,并将验收资料于今年10月底前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要加强对小煤矿关闭工作监管。对已经关闭的小煤矿要加强监管,严防已关闭小煤矿死灰复燃;积极开展转产扶持,妥善安置关闭小煤矿职工。 三认真做好明年小煤矿关闭规划。各地各部门要对照国家十二部门依法实施关闭或淘汰退出13类小煤矿的标准要求,认真排查本地区所辖小煤矿,认真研究制定关闭工作规划,列出关闭工作时间表,统筹采取行政、法律、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政策措施,确保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小煤矿按期关闭;对不能按期关闭的小煤矿,要制定切实有效的保障措施。各地关闭规划及保障措施,请于2014年8月底前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能源局、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 四进一步提高保留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对保留的小煤矿,各地要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14〕10号)的要求,大力推进煤矿“四化”建设,提高机械化装备水平,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实行动态达标管理,达到三级标准基本要求。生产布局和技术装备符合国家规定,并实现正规开采,具备相应的灾害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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