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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煤监分局“六项要求”部署7月份监察执法工作

2017-07-06  来源:互联网      山西临汾煤监分局  监察执法  安全生产   

近日,临汾煤监分局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讨了二季度监察执法过程中存在薄弱环节和辖区煤矿暴露出的安全隐患,针对性地对7月份监察执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一是继续以煤矿安全“体检”工作为抓手,尤其要借助本次“体检”专家力量,对生产建设矿井进行全方位把脉诊断,查大系统、查大隐患,切实找准煤矿在防治水、“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采掘及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隐患和薄弱环节,进而做到隐患和问题精准查处、监察执法严格,取得实实在在的“体检”效果。

二是继续落实带队领导负责制和“领导责任五到位”工作机制,提高监察员执法责任意识、担当精神,要通过认真负责态度弥补专业知识的欠缺,在监察执法“准、精、严、实、新”上继续动脑筋想办法下功夫,通过执法分析考核及时发现监察执法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煤矿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前敢于面对、敢于“亮剑”、敢于执法,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

三是要对一些安全不放心、可能私自组织生产矿井必须盯紧盯死,防止其未通过复产复建验收明停暗生产及不具备生产条件组织生产;加大对计划关闭矿井巡查突查力度,防止其组织突击生产;对“体检”隐患多管理不好的矿井要督促其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并按照分局监察指令按期完成整改,对不能整改的矿井要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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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要继续推行“一矿一策”、“一面一策”要求,与地方监管部门、煤矿上级企业及煤矿多方合力紧盯水害和“一通三防”重大安全隐患确保整治效果;同时要对存在重大隐患和违法非法生产矿井要倒查煤矿主体企业和矿领导班子、职能部门及监管人员履职情况,通过罚款、吊销资格证及建议调离岗位等手段进行惩戒。

五是认真开展对地方政府监管责任落实和煤矿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督监察,促使地方政府和企业依法办矿,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真正做到知责、明责,形成严格履责、严肃问责的工作机制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六是严格事故查处,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工作,要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和处罚力度,尤其是要加大对隐瞒事故的处罚力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三项基本要求”规范事故调查,强化警示教育,做到“一矿出事故、百矿受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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