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煤监局和安徽省经信委联合印发文件,提出七条刚性要求,督促全省煤矿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一是将水害治理放在与瓦斯同等重要位置,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和《安徽省煤矿防治水和水资源化利用管理办法》,加强防治水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资金投入,保证水害治理工程和水文动态观测系统等装备满足工作需要。二是加强与勘探单位合作,积极应用高精度三维地震勘探技术进行地质异常体探查;受采空区影响不能开展三维地震勘探的,要开展水文、地质等综合性物探工作。三是建立物探资料分析验证制度,每季度根据生产揭露对获取的三维地震等物探成果资料进行分析比对,对物探异常区进行工程验证。四是各煤矿要在调度中心设立水文动态观测系统终端,发现异常系统自动报警,煤矿立即停产撤人。五是建立必要的水害应急基础设施,煤矿已发现陷落柱或疑似陷落柱的,必须采取隔离或预隔离措施,常备相关设备和材料,确保一旦发生突水时能够迅速封闭隔离突水区域。六是开展汛期水害治灾因素普查,突出对水害威胁的煤矿安全“体检”,切实做好汛期煤矿防治水工作。七是加强应急救援管理,完善煤矿应急救援预案,按规定进行实战演练,确保发生险情时井下人员能够及时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