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是经国家经贸委国经贸企改[1998]571号批准,由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独家发起,于1999年8月26日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13000010013011/1,注册资本42500万元。其中国有法人股32500万股,社会公众流通股10000万股。社会公众股于 1999年9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04年8月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00,000,000元,2005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股本87,959,173股,2006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股本3,575,867股;根据本公司2004年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具体为每10股转增6股,实际转增股本270,405,224股;2005年本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具体对价方案为: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即2005年6月24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国有法人股支付的2.5股股份对价。国有法人股本次股权分置共支付对价65,799,732股,支付对价后,国有法人股换取流通权,变为限售流通股,截止2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786,940,264股。其中限售流通股454,200,268股,已上市流通股332,739,996股。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金牛能源
公司名称: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HEBEI JINNIU ENERGY RESOURCES CO., LTD.
交易所:深圳
公司注册国家:中国 省份:河北省
城市:邢台市
工商登记号:1300001001301
注册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
办公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
注册资本:78790.774万元
邮政编码:054021
联系电话:0319-2068242,2068312
公司传真:2068888,2068666
法人代表:王社平
总经理:祁泽民
成立日期:1999-08-26
经营范围:
煤炭、出口商品、本企业自产的化工原料、焦炭、医疗器械、旅游用品、家具、木材、包装材料(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除外)、进口商品、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除外)兼营:服务、商业、加工业、自动化控制工程、自动化仪器、仪表、电子产品、电器机械及器材、文化办公机械、文化用品、承包境外煤炭行业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电力生产与销售、蒸气生产与供应等。
公司网址: http://www.jnny.com.cn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所属板块: 煤炭采选业 中煤信托系 邢台市 含转债的股票 全A 蓝筹280 未ST板块 超涨 新股增发板块
发行日期: 1999-08-06
发行价格: 7.83元
上市日期: 1999-09-09
主承销商: 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上市推荐人: 中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审计机构: 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会计师: 龙传喜 王娟
法律顾问: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资产评估机构: 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评估人员: 陈福地 刘铮
资产评估确认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公告日期:2007-07-05
金牛概况:
金牛能源是经国家经贸委国经贸企改[1998]571号文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1999]96号文批准,由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独家发起,于1999年8月26日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号1300001001301,注册资本42,500万元,其中国有法人股32,500万股,社会公众股10,000万股。公司1999年8月6日公开发行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999年9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金牛能源”,股票代码为000937。
公司主要业务是从事煤炭开采、洗选及销售,经营范围为:煤炭批发、零售,本企业自产水泥、无碱玻璃纤维及制品的销售;房屋及设备租赁;钢材及设备配件、五金电料的经销;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所需设备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以下限有资质的分支机构经营);煤炭开采;水泥用石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露天开采;水泥,无碱玻璃纤维及制品、电力、蒸汽的生产。
公司本部地处河北省邢台市,该地区煤炭资源丰富、煤质优良,公司主要煤炭产品具有低灰、低硫、低磷、发热量高的特性。目前,公司拥有东庞矿、邢台矿、邢东矿、葛泉矿、章村矿、显德汪矿六个矿井分公司,核定煤炭生产能力为991万吨/年;拥有公司矸石热电厂、东庞矿矸石热电厂、章村矿矸石热电厂、显德旺矿矸石热电厂四座矸石热电厂,总装机容量134兆瓦;下属一个水泥分公司,拥有两条日产2,0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下属一个玻璃纤维分公司,拥有两条无碱玻璃纤维池窑拉丝生产线,年生产能力分别为3万吨及1.5万吨。拥有张家口金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金天正贸易公司、山西段王煤化及天泰煤业四个子公司,以及金牛旭阳煤化工公司、金牛天焦焦化公司等在建子公司,其中山西两个子公司的核定煤炭生产能力为135万吨/年。
2005年12月18日,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河北金牛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冀政函【2005】141号文件),由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张家口盛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家口盛源集团宣东矿业有限公司合并组建成立了河北金牛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省国资委授权其经营国有资产。2006年8月23日,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无偿划转给了河北金牛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此,河北金牛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公司新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454,200,268股,占截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的57.65%。目前其全部股份均未被质押,其所持股份中的39,159,946股于2007年7月6日解除了限售成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其余的415,040,322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可上市交易时间为2008年12月28日,限售条件为:出售价格必须高于既定的最低出售价格,当前为8.21元/股;并严格按照主管部门对资源性企业的要求保持对金牛能源的控股比例。公司其他股东均为社会公众流通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2,739,996股,占截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的42.35%。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128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04年8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70,000万元,转债简称“金牛转债”,转债代码“125937”,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金牛转债”于2005年2月11日进入转股期(由于2月11日为非交易日,实际转股起始日为2月16日);目前,因可转债余额低于3000万元,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于2005年7月1日停止了交易。在停止交易后、到期日还本付息前(即2005年7月1日至2009年8月11日),可转债持有人仍可依据约定的条件申请转股。根据“金牛转债”《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金牛转债”初始转股价格由每股人民币10.81元经2004年度分红派息及公积金转增股本、2005年11月21日修正转股价格、2005年度分红派息、2006年度分红派息调整后,目前转股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40元。截至2007年6月30日,“金牛转债”已有699,764,800元转换为股份,占发行总额的99.97%,尚有余额235,200元,占发行总额的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