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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需国资委批准 中石化36.6亿元收购集团公司资产

2016-10-12  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 中石化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9日发布公告,中国石化及其子公司扬子石化将向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收购湛江东兴等五家炼油企业的股权及63座加油站经营权。

根据议案,中国石化将收购中石化集团公司所持有的湛江东兴石油企业有限公司75%的合同权益、杭州炼油厂100%国有产权、扬州石油化工厂59.47%的国有产权和63座加油站及服务区的经营权。扬子石化将收购集团公司持有的泰州石油化工总厂100%的国有产权及清江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0%的国有股权。

此次收购交易总额约36.6亿元人民币,由中国石化与扬子石化以其自有资金支付。

这五家炼油企业从事原油加工和石化产品的生产业务,炼油能力合计为800万吨/年。截至2007年9月30日,五家炼油企业的总资产为84.7亿元,总负债63.5亿元,净资产21.3亿元。1至9月净利润为23.3亿元。

中国石化表示,通过此次收购,中国石化与收购企业之间可以实现生产、运营、管理和销售的一体化,实现规模效应和协同效应。对加油站的收购,将理顺油品销售体制,完善中国石化的成品油零售网络,提高成品油销售能力。

中国石化表示,收购的相关程序尚需获得国资委等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

中国石化是中国首家在香港、纽约、伦敦、上海四地上市的公司,也是上、中、下游综合一体化的能源化工公司。中石化集团公司持有中国石化75.84%的股权。扬子石化为中国石化的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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