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下午,市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今年全市秸秆焚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划定八类禁烧重点区域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今年马鞍山市秸秆禁烧重点区域分为八大类,分别为—城市建成区(含各县城)周边10公里范围内;
宁芜铁路、淮南铁路沿线两侧各2公里范围内;
马芜高速、合芜高速、常合高速等高速公路沿线两侧各5公里范围内;
芜湖湾里机场周边15公里范围内;
205国道、312国道、329国道、346国道、347国道和226省道、246省道、247省道、248省道、313省道、314省道、349省道、350省道、367省道、418省道、419省道、421省道等公路干线两侧各1公里范围内;
鸡笼山、太湖山、大青山、濮塘、十里长山和横山风景区等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周边1公里范围内;
文物保护区周边1公里范围内;
油库、粮库、林地、重要通信和电子设施周边1公里范围内。
高频督查本月下旬启动
会议明确,建立以乡(镇)为单位、村(居)为基础、村民组为单元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在农作物收割期间,各乡(镇)必须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
按照分片包干、“一对一”督查原则,马鞍山市将分为七个督查组,对当涂县、示范园区,和县、郑蒲港新区,博望区,含山县,经开区、慈湖高新区,花山区,雨山区开展“一日三巡”;并将强化对高速公路沿线、铁路干线等重点焚烧区域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秸秆焚烧隐患。
午季和秋季焚烧的督查时间均为期两个月,开始时间分别为5月21日和9月21日。督查内容包括秸秆禁烧工作组织落实、宣传发动、网格化管理、巡查监管等,重点检查有无焚烧火点和焚烧痕迹。
综合利用率目标再提高
市农委提供的数据显示,2014年马鞍山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量达117.8万吨,综合利用率为78%。今年,马鞍山市将目标再度提高,明确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0%,其中秸秆还田等农业利用比重占六成。
针对此,马鞍山市一方面将加大对秸秆机械化还田这一最直接、有效的利用途径的推广应用力度,示范推广秸秆覆盖还田等其他还田方式,发展秸秆气化发电等利用方式,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另一方面,加强技术服务,促进农机农艺融合;所有未加装秸秆装置的收获机械严禁参与收割作业,提高技术到位率。
根据安排,市财政在今年的预算中安排了965万元用作秸秆焚烧专项资金,将重点用于农作物秸秆还田农机具购置和农机具作业、秸秆发电财政奖补。
严惩“第一把火”
围绕“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目标,市政府将重点考核每十万亩农作物种植面积焚烧火点强度、重点区域焚烧情况和秸秆综合利用率,考核结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内容。
对重点区域内出现焚烧秸秆现象、辖区内每十万亩农作物种植面积火点数超过1个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通报。造成严重影响的,要在市级媒体上公开检查,并严格按照规定扣减奖补资金。
会议明确,市政府今年将继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惩第一把火,对因焚烧被省政府通报批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县区、园区实施涉气建设项目环评区域限批,追究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在年底考核中实现“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