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能源行业产品大典 与我互动 在线投稿
扫描关注能源界官方微信

滚动新闻:

当前位置:首页 > 国际信息

【科普】美国“绿证”之争对我国绿电路的启示

2017-04-01  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 美国绿证    启示 
  想必大家都已经听说了我国要试行绿证自愿交易,最近国内对绿证的讨论也是如火如荼。可是你知不知道,在美国关于“绿证到底是否有用”竟有过激烈的争论?


 
  争论一:绿证到底有多环保?
 
  根据美国环保署(US EPA)的解释【注解1】,“可再生能源证书或绿色电力证书(RECs)是一个法律工具,其持有者拥有可再生能源发电端所产生的环境效益”。换句话说,绿色电力证书所代表的是绿电的可再生性以及它带来的环境效益,具有虚拟的公共商品属性。
 
  由于绿电一旦发出并上网,就与其它电力混为一体,无法区分,绿证就好比是一张出生证,帮助消费者辨别不同的发电端,从而人为地区分绿电与其它电力。有趣的是,绿证所代表的虚拟属性与电力的实际使用是分开的。
 
  当人们购买绿证时,实际使用的很有可能是火电。而这也往往是争端和误解的开始:
 
  甲说:买绿证就等于买绿电用绿电,很环保呀。
 
  乙说:不对,你用的还是煤电,你的碳排放没有减少嘛,对环保有啥贡献?


 
  Q:甲乙双方的争论究竟谁对谁错呢?
 
  A:甲乙的分歧在于对绿证体系定位的误读。美国环保署进一步解释【注解1】,“绿证交易体系设立的初衷是通过市场价格信号,吸引资本进入可再生能源领域,从而增加绿色电力的供给”。如世界资源研究所(WRI)所说【注解2】,绿证侧重于刺激可再生能源的发展,而非减排【小编此处敲黑板补充,“减排”是碳市场的功能哦】。
 
  而根据美国环保署的“绿证和环境效益声明”,拥有绿色电力证书并不代表直接减排或者避免了碳排放。如果不能直接减排,那为啥还买绿证呢?绿证所代表的“环境效益”到底是什么?环保署如是说,“绿证代表的是发电端的零排放”。
 
  绿证和环境效益声明【注解1】:
 
  购买绿证意味着你可以对外声明你使用的是可再生能源电力(绿电)
 
  购买绿证意味着你可以声明你所使用的电力来自于零排放的发电端
 
  拥有绿证并不代表直接减排或者避免了碳排放
 
  你的以上声明必须要有法律支持


  Q:那发电端的零排放有什么用?
 
  A:宏观来讲,当可再生能源不断满足新的电力需求,渐渐在能源消耗中占有高比例时,所有发电端的总碳排放不会增加,比如欧洲目前的情况。欧洲环境署(EEA)2016年的一份研究报告显示【注解3】,2005年后欧盟因为可再生能源消费的增长所“避免”的碳排放在2014年约有380吨。如果没有这些可再生能源,欧盟2014年的碳排放则会增加约9%。这也说明,在“合理”的市场机制下【什么才是合理的市场机制?别着急,下面会谈到】,人们通过购买绿证可以加速这个发电端转型的过程,避免新的碳排放。


 
  Q:那发电端的零排放是不是等于用电端的零排放?
 
  A:当然不是。绿证和碳交易是两个独立的市场机制,为了防止减排量被重复计算(打个比方,假如可再生能源商把绿证和碳排放权卖给不同的用电端),许多国家在法律上都规定,绿证不算用电端的减排。既然这样,那发电端的零排放到底能带来什么“环境效益”呢?有多少效益是绿证购买者在法律意义上拥有的?这些问题都没有公认的答案。
 
  正因为绿证所指代的“环境效益”和它们的主体非常模糊,美国学者们反对把它的零排放归为用电端。美国的斯德哥尔摩环境中心(SEI)和温室气体管理中心(ghgMI)一齐指出【注解4】,只有当以下条件都满足时,绿证和碳市场才能有效且严谨地连系起来,绿证才能真正地代表用电端的减排:
 
  绿证在强制交易市场中出售(如有Renewable Portfolio Standards的交易市场),强制性措施(或配额指标)必须是强有力的,且有严格的执行标准和配套的惩罚机制
 
  绿证所指代的“环境效益”必须有清晰的定义
 
  绿证所指代的“环境效益”的拥有者必须有清晰的定义
 
  只有当这些条件都满足时, 在强制性交易市场中(RPS Compliance Market)自愿交易的绿证才是真正的减排,独一无二,不被重复计算。
 
  正因为企业和群众往往都是奔着减排的目的去购买绿证,绿证和碳市场之间的复杂关系必须要理顺才能有效的刺激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美国加州总量管制和交易制度下(Cap and Trade)的自愿认购绿电制度(Voluntary Renewable Electricity)就是绿证和碳权互联的一个好例子。
 
  争论二:绿证究竟能否促进可再生能源项目发展?


 
  绿色电力发展的难点之一在于可再生能源电站的初期投入成本巨大,而后期的运营维护成本小。绿证也正是想通过传递市场对绿色电力的需求来增加投资者信心,鼓励投资,在现有基础上扩大可再生给能源发电规模。那么绿证到底能不能促进对可再生能源前期的投资呢?
 
  甲说:绿证代表了对绿色电力的需求,买的人越多,价格越高,企业就越愿意投资新项目来满足市场需求。
 
  乙说:但问题是,绿证自愿交易市场下,过低的需求量挤压了绿证价格。绿证的销售并不一定能拉动发电端的投资。
 
  Q:甲乙双方的争论究竟谁对谁错呢?
 
  其实甲乙说的都有道理。若想让绿证真正的拉动可再生能源投资,绿证的需求要持续高涨。


 
  美国国家可再生能源实验室(NREL)在 2011年出版了一份研究报告【注解5】,模拟了两个能源开发项目总收入的情景。如上图所示,在强制交易市场(RPS Compliance Market)中, 绿证销售额占总收入的45%;而在自愿交易市场中,绿证销售额仅占总收入的1%。至于绿证对刺激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是否有用,NREL并没有给出最终定论。

 
 
  除此之外,前普林斯顿学者、温室气体管理中心创立人Michael Gillenwater 通过研究美国的风电市场【注解6】,投资者往往难以预测自愿交易市场下对绿证的需求。因此,在决定是否投资建设新的风电项目时,考虑更多的是邻近州或者全国的绿电强制交易市场,而非自愿交易市场。他的研究得出,在自愿交易市场下,绿证交易量和风电项目数量之间并没有相关关系,更没有因果关系。换句话说,自愿交易的绿证并不能刺激美国的风电项目的增加。假如没有这些绿证,美国风电项目的数量也并不会减少。
 
  Q:那么中国的绿证自愿交易体系情形如何呢?

 
  A:根据数据对中国市场的分析【注解7】,和领取政府补贴相比,能源开发商通过销售绿证也仅能将净现值状况优化6%。而这6%到底对促进新项目投资有多大的作用?从美国的经验来讲,作用不大。只有强制交易机制下的绿证交易才能在现有基础上,促进新投资,扩大可再生能源发电规模。
 
  美国关于绿证的讨论对我们有什么启示?


 
  说了这么多美国关于绿证的争论,那么对于我国试行绿证自愿交易,究竟有何启发呢?作者认为主要有三方面,最后让小编来帮大家总结一下:
 
  从法律和核算的角度来讲,购买绿证仅仅意味着电力源头是零排放的,购买者直接排放到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并没有减少。如果要做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我们还需继续探索碳交易市场和绿证市场如何互联才能最有效且严谨地刺激减排。
 
  绿证能否促进新能源发展最终取决于它配套的交易市场。自愿交易市场下,投资方为规避风险不会把绿证销售额视为重要的收入来源。因此,绿证无法很好的起到传递需求的作用。而强制交易机制能加强这一信号传递,更好地促进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加速我国能源转型。
 
  如今市场上关于绿电的选择越来越多,购买能源开发商的绿证并不是获取绿电的唯一方式。自建光伏电站,直购电协议(PPA)、虚拟购电协议(VPPA),甚至是针对分布式清洁能源的“绿证”(APX TIGR)等等,都值得探索。
 
  【注解】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of United States (US EPA), Understanding Renewable Energy Certificates (RECs) and the Green Power Procurement Process, https://www.epa.gov/sites/production/files/2016-01/documents/webinar_20150415_critchfield.pdf
 
  World Resources Institute (WRI),The Bottom Line on Renewable Energy Certificates,http://www.wri.org/sites/default/files/pdf/bottom_line_renewable_energy_certs.pdf
 
  European Environment Agency (EEA), Renewable Energy in Europe 2016: Recent Growth and Kock-on Effects, p.11
 
  Stockholm Environment Institute and Greenhouse Gas Management Institute,http://www.co2offsetresearch.org/consumer/RECs.html
 
  National Renewable Energy Laboratory (NREL), Holt, E; Sumner, J and Bird, L, The Role of Renewable Energy Certificates in Developing New Renewable Energy Projects, http://www.nrel.gov/docs/fy11osti/51904.pdf
 
  Gillenwater, M; Lu, X; Fischlein, M, 2014, Additionality of Wind Energy Investments in the U.S. Voluntary Green Power Market

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