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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落实高校人员聘用自主权 下放职称评审权

2017-08-04  来源:互联网      教育部  向用人主体放权  推进人才发展改革   

据消息,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印发《教育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对深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规范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等多方面做出部署。《工作要点》强调,要向用人主体放权,落实高校人员聘用自主权、薪酬分配自主权,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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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点》指出,要深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一是向用人主体放权。积极探索实行高校人员总量管理,高校依法自主管理岗位设置,落实高校人员聘用自主权、薪酬分配自主权。落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

二是充分激发人才活力。研究出台《关于加快直属高校高层次人才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高校制定完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细则,建立符合教育人才特点的评价机制,实施有利于人才发展的股权期权激励政策和激励科技人员转化科技成果的财税政策,实施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

三是完善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完善高校学科专业、类型、层次和区域布局动态调整机制。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育建设一批国家级示范基地,研究制订深化工程教育改革、服务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研究出台《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工作要点》指出,要规范人才合理有序流动。一是健全人才流动机制。鼓励合理流动,遏制恶性竞争。完善各类评估评价机制,引导高校树立正确的人才观,注重于打基础、利长远。充分发挥高校人才工作联盟作用,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和人才流动协商沟通机制,探索建立人才成果合理共享机制。强化高校与人才的契约关系和法治意识,落实聘用合同管理。引导高层次人才重诺守信,模范遵守聘任合同。建立人才在高校和企业间双向合理流动机制。

二是发挥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引导作用。深入实施国家“千人计划”和“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积极参与国际人才竞争,大力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进一步加大向中西部及东北地区政策倾斜力度,吸引一批高层次人才到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干事创业。

三是加大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人才支持力度。继续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动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着力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工作要点》提出,要深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一是巩固本科教学基础地位。强化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的基本制度,坚持让优秀的教师为本科一年级学生上课,鼓励高层次人才担任本科生班主任。严格教育教学工作量考核,加强教学质量评价,健全教学激励约束机制。

二是加大教科融合力度。引导、激励广大教师教书育人,完善高校教材管理相关规定,加快推动科研成果以出版专著、编辑教材、讲义等形式转化为教育教学内容。丰富教学手段,革新教学技术,增强教学深度、广度,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三是完善协同育人机制。深入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健全产学研用协同育人机制,鼓励高校吸纳科研机构、企业、行业部门和其他组织优秀人才到学校兼职,推进高层次人才流动共享。

《工作要点》强调,要大力营造人才发展良好环境。一是完善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完善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要信息通报制度和重点工作督办制度。

二是做好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研究出台《教育部党组成员联系服务专家办法》,指导高校完善党委联系专家制度,完善机制、创新形式,加强对专家的政治引领吸纳,密切思想感情联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发挥专家决策咨询作用。建立完善专家决策咨询制度,畅通建言献策渠道,建立重要工作和重大决策征求知识分子意见和建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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