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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首次纳入“绿色金融”议题 促全球绿色发展共识

2016-09-05  来源:互联网 

北极星节能环保网讯:G20第十一次峰会4日召开,作为轮值主席国,中国首次将“绿色金融”纳入峰会重点议题。

此前由中国和英国牵头的绿色金融研究小组,提交的《G20绿色金融综合报告》中的建议已被写入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公报,将作为G20峰会重点议题进行探讨。

预计将在绿色金融的定义、识别和应对绿色金融的挑战等方面达成广泛共识,为中国在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环境压力测试模型等方面提升国际制度性话语权打下良好基础。

对此,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陈雨露在近日出席某会议时透露,“目前,中国人民银行正在会同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十三五’现代金融体系规划,促进绿色金融发展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绿色经济备受关注

2016年作为“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在“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的引导下,绿色经济和低碳转型越来越受到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重大场合提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论断,强调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被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鹤称之为“中国战略性优先事项”的绿色金融便是未来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一环。

现在,绿色金融已成为全球金融发展的新风口,我国在绿色领域的投资也不断加大。4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在保尔森基金会与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共同召开的研讨会上表示,预计未来五年内,中国每年需要在绿色领域投资约6000亿美元,是目前绿色投资水平的2倍。

从十八大以来的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政策不难看出,随着顶层设计的不断完善各项部署逐渐向具体落实的层面延伸。多项政策逐步推进绿色金融的落地,在顶层设计层面,《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十三五”规划中都明确要发展绿色金融,“绿色发展”成为未来经济金融平衡、稳健、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推力。

2015年11月25日,周小川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指出,要通过创新性金融制度安排,引导和激励更多社会资金投资于环保、节能、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等绿色产业。

各领域的推进政策也在加速制定,去年年底国务院印发《关于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新动力的指导意见》,其中强调要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和绿色基金。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冯俏彬认为,绿色金融的本质在于通过引入金融杠杆,让社会资金更好地流入到绿色经济领域,促进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绿色金融取得阶段性成果

今年以来着力完善的财税政策和绿色金融体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016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绿色债券发行指引》,明确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绿色城镇化等12个领域为重点支持对象。虽然只是为融资提出了方向性的意见,但其释放出支持绿色产业发展的政策信号,将对未来产业发展产生较大影响。3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2016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出“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建立自然资源资产“有偿出让”“有偿使用”制度。4月20日,工信部公布的《工业节能管理办法》中提出“运用价格、金融等手段推动绿色化改造”。6月13日,国家发改委改革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了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力保从2017年开始全国性碳配额交易。

业内专家认为,随着生态文明建设进入落实阶段,利用价格手段、市场机制的做法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而环境资产、产权,及由此催生的绿色金融体系将迎来巨大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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