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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机会:保监会“松绑”,险企进军PPP市场,已有保险公司

2017-05-16  来源:互联网      新机会  保监会  保险   

近日,中国保监会印发《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支持保险资金通过基础设施投资计划,投资符合条件的PPP项目。

《通知》也是保监会实践“引导保险资金服务国家发展战略”之举措。就在5月4日,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其政策措施之一便是支持保险资金通过各种形式,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战略、PPP项目等。

政策“松绑”,与PPP模式天然契合的保险资金将会给市场带来什么?

四大新政“保驾护航”,国寿、太平等险企已尝鲜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被译为公私合营合作伙伴关系,是指政府与各类社会资本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纽带,共同为此类项目提供投融资支持的合作模式。

毫无疑问,在国家重大工程和重要民生领域,保险资金支撑起一批有影响力的投资项目,参与PPP项目投融资具有独特优势。

据了解,去年太平人寿已尝鲜PPP项目,投资发起设立1000亿元“浙江省交通基础设施(太平)投资基金”,首支基金首募超百亿元。国寿资产的“中国人寿—青岛地铁4号线PPP项目”以及“中国人寿—宁波五路四桥PPP项目”,也是保险资金参与PPP项目投资的创新实践。

“期限长、规模大、追求稳定收益的保险资金与PPP项目是天然契合的‘天生一对’。”资深保险人士史晓琦表示,监管层允许险资进入PPP市场也是为险企增加了资产配置渠道。

那么,PPP项目的市场蛋糕有多大呢?截至3月中下旬,财政部PPP项目数共有1.15万个,投资总规模13.68万亿元。其中,省、市两级示范推介项目总投资1.4万亿元,占比10.5%。

从《通知》来看,此次主要从四方面赋予险资政策创新支持。投资渠道上,明确保险资金可以通过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形式,向PPP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投资方式上,除债权、股权方式外,还可以采取股债结合等创新方式,满足PPP项目公司的融资需求;完善监管标准方面,取消对作为特殊目的载体的PPP项目公司的主体资质、信用增级等方面的硬性要求,交给市场主体自主把握;建立绿色通道方面,优先鼓励符合国家“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脱贫攻坚和河北雄安新区等发展战略的PPP项目开展融资。

三方面加强风险管控,依法合规“做真PPP”

谈及保险资金参与PPP项目投资,如何防风险是重点关注的问题。

《通知》也着重加强风险管控,防范投资风险。一是明确对PPP项目、主要社会资本方和政府方的监管要求,保障项目合法合规,控制项目建设和运营风险;二是强化投资计划管理,明确受托人管理职责,把风险管理责任交给市场主体,并完善保险资金退出机制;三是建立外部专家风险评估机制和监管联动机制,充分揭示、披露和监测投资风险。

史晓琦认为,为防范投资风险,险企参与PPP市场要依法合规地做“真PPP”。从领域适用、主体合法、期限符合、论证充分、风险分配合理等维度严把“合规”关。“优先考虑已入财政部或者发改委PPP项目库的项目,特别是入示范库的项目。”

同时,险企应根据自身特点,找准细分领域定位。“不同种类保险资金的特点又有所不同,比如寿险资金相对期限较长,成本较低,财险资金则相对期限较短,成本适中。比如,太平人寿去年与浙江省政府签订的14个项目,重点关注重大工程类,特别是轨道交通等领域。”

另外,史晓琦提醒广大普通投资者,因为受到发行公募的权限,目前险企仍不会发行募集对象为普通投资者的PPP产品。“但不排除未来与信托公司、投资公司等第三方合作,共同发行PPP产品为普通投资者增加资产配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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