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正值汛期,为吸取“7.25”德宏州梁河县光坪锡矿井下坍塌、11名作业人员被困井下(经全力抢救,11名被困人员全部救出)教训,云南省政府决定对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在各地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开展分片实地督查。省发改、工信、公安、监察、国土、安监等17个分片挂钩联系单位分别牵头组成督查组,由厅级领导带队,对各自挂钩联系的州(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实地督查。每个州(市)抽查至少1至2个县(市、区),实地检查3至5户企业。省政府督查室将根据各分片挂钩联系单位督查情况,对重点地区和重点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抽查。
督查内容主要是3个方面。一是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情况。包括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及针对非法违法行为采取的措施等;二是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包括防汛度汛方案制定、汛期安全检查及防护措施、应急值班值守、应急物资配备、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等;三是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推进情况。包括矿山基本情况摸底排查、转型升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转型升级实施细则工作方案制定、转型升级专家排查会诊工作开展效果及排查经费落实情况、研究落实“四个一批”情况及对“四个一批”矿山所采取的措施等。
云南省政府要求,对督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列出明细,拉出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并进行跟踪督办,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通报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严肃问责。
(刘洋 宋翼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