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煤监局充分发挥事故调查处理的警示震慑作用,明确专人负责跟踪督导事故批复落实情况。今年以来共查处煤矿事故4起,均按期结案,结案率100%;依法追究42名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其中建议追究刑事责任4人、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予以党(政)纪处分10人;撤销安全资格证8本,对6名事故责任人、3家事故责任单位依法实施行政罚款233.35万元。制作近年来全省发生的煤矿事故案例专题教育课件,开展事故案例专题讲座7场次,扩大事故警示教育范围,做到一矿出事故、全省矿井受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