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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四项措施加强煤矿安全监管

2013-11-07  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 重庆市 

一是坚决落实打非治违“四个一律”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全市煤炭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16671”联动机制作用,对事故多发、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多发区县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二是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监管,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严防煤矿企业年终赶进度而组织“三超”生产。

三是深化瓦斯、水害、顶板三大主要灾害治理,严格执行瓦斯防治瓦斯防治“十条禁令”,实施“三必停三必罚”措施,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安全监控系统不完善必须停产整治,抽采不达标、防突效果不达标、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必须从重处罚。严格“有掘必探,有疑必停,有险必撤,先治后采”的防治水措施和“六个一律”顶板整治措施,严厉查处无防治水允掘通知单实施掘进作业、无支护进行巷道施工等冒险违章作业行为。

四是强化安全执法,切实加大事故查处力度,严把事故和停产矿井验收复产关,原则上四季度发生较大事故的煤矿,2013年不予验收复产,真正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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