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度重视全国“两会”即将结束,乡镇煤矿集中申请复产复工实际情况,要求落实市局关于煤矿复产复工指导意见要求,严格验收标准,各司其责,严肃追究复产复工失职责任。二是对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查大系统查大隐患,对生产矿井重大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实施严管重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尽快完结南川盛鑫煤矿“1.15”较大事故查处,严厉追究事故责任,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