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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坚持问题导向 不断强化煤矿瓦斯水害防治现场管控

2016-03-17  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 四川省 

针对近年全省煤矿瓦斯水害事故中反映的瓦斯水害防治现场管控存在的突出问题,四川省安全监管局、四川煤监局将加强煤矿瓦斯水害防治现场管控作为2016年加强煤矿瓦斯水害防治工作的重点,要求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突出以下四项措施,切实抓好煤矿瓦斯水害防治现场管理。 一是强化瓦斯检查制度的落实。将专职瓦斯检查员及《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入井人员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配备是否齐全、监控系统传感器设置是否到位、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瓦斯超限报警追查制度是否建立落实作为现场管控重点,进行专项清理,督促煤矿瓦斯检查制度落实到位、瓦斯超限原因分析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建立突出矿井石门揭煤监督制度。要求所有突出矿井和开采突出煤层的矿井石门揭煤必须制定专项措施,由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报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并在监管部门现场监督下实施。 三是落实矿领导现场指挥制度。要求凡涉及突出煤层揭煤、井巷贯通、通风系统调整、密闭或启封火区、排放瓦斯、探放水患区域积水时,矿领导必须现场指挥。 四是严格超前探测钻孔布置现场监督。要求凡接近老窑老空、断层、强含水层、地质钻孔、岩溶裂隙等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存在水害威胁区域的采掘作业或突出煤层底(顶)板巷道掘进,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设计和布置超前探测钻孔。煤矿企业和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将煤矿探防水和突出煤层底(顶)板巷道掘进超前探测钻孔布置情况作为现场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督促探放水措施落实和严防误揭突出煤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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