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海上风电开工建设300万千瓦!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

2018-05-18 08:58  来源:风电头条  浏览:  

风电头条从齐鲁网、凤凰网山东站等媒体报道获悉,山东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山东将通过深入实施“十大行动”,推进海洋强省建设。围绕“十大行动”,山东将在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下设立现代海洋产业基金,每年筹集不少于55亿元财政资金 ,全力支持海洋强省建设。力争到2035年,基本建成海洋强省。

在海洋新能源新材料方面。统筹海洋能源开发利用,科学布局海上风电、滩涂光伏发电、潮流能、波浪能等海洋能发电利用项目。做好全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修编工作,加快开展黄海和渤海不同类型海域离岸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融合发展试验,健全海上风电产业技术标准体系和用海标准,在水深超过10米、离岸10公里以外的海域科学有序开发海上风电。加强6兆瓦、8兆瓦、10兆瓦及以上大功率海上风电设备研制及使用,突破离岸独立发电装置、漂浮式载体、海底电缆、发电装置防腐蚀等关键技术。支持蓬莱争取国家级海上风电检测基地建设,支持菏泽新型海上漂浮式可移动风力发电重大设备项目,带动风机制造、海洋装备、技术研发等全产业链协同发展。

到2022年,全省开工建设海上风电装机规模达到300万千瓦左右。加快推进海洋新材料研发,重点研制用于海洋开发的防腐新材料、无机功能材料、高分子材料、碳纤维材料,大力发展海洋生物新型功能纺织材料、纤维材料等,超前布局研发海洋矿物新材料,打造青岛、烟台、潍坊、威海海洋新材料产业集群。

以下为《方案》全文:

《山东海洋强省建设行动方案》(全文)

党中央和习总书记一直非常关心山东海洋发展。2013年11月,习 总书记在山东视察工作时指出,充分利用沿海的独特地理位置,努力塑造开放型经济发展新优势;在东部要以发展蓝色经济、高效生态经济为主导,建设重要经济增长极。2018年3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更加注重经略海洋;海洋蕴藏着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宝贵财富,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山东有条件把海洋开发这篇大文章做深做大;希望山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在发展海洋经济上走在前列,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完善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为海洋强国建设作出山东贡献。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重大意义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纵观世界经济发展的历史,一个明显的轨迹,就是由内陆走向海洋,由海洋走向世界,进而走向强盛。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作出加快建设海洋强省的决策部署,并将其纳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加快推进,这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海洋强国战略思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新时代新起点新要求,加快建设海洋强省意义重大而深远。建设海洋强省是落实海洋强国战略的使命担当。山东是海洋大省,在海洋资源、海洋产业、海洋科技等方面优势突出,在海洋强国建设大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有信心、有条件、有能力把海洋开发这篇大文章做深做大,为海洋强国建设作出更大贡献责无旁贷。建设海洋强省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海洋是高质量发展的战略要地,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进一步提升经略海洋的能力,加快构建完善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培育壮大新动能,构筑山东发展新优势。建设海洋强省是实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的必然要求。山东发展最大优势和潜力在海洋,加快建设海洋强省,探索新路径、拓展新空间、创造新模式,是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山东工作的总要求,推动实现走在前列、由大到强、全面求强的应有之义和必由之路。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党对海洋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陆海统筹,坚持高质量发展,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统领,以改革、创新、开放为动力,以建设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完善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为重点,以“四新”促“四化”实现“四提”,加快建设海洋强省,努力打造国际一流的海洋科技教育引领区、国家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国家海洋经济竞争力核心区、国家海洋开放合作先导区、国家军民深度融合先行区,为海洋强国建设作出山东贡献。

(二)行动方向

1.活力海洋。坚持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集聚高端海洋创新资源,培育海洋经济发展新动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新活力;繁荣发展海洋文化,提升海洋文化软实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化海洋经济新体系。

2.和谐海洋。树立大海洋、大空间、陆海一体的现代海洋思维,协调匹配陆海主体功能定位、空间格局划定、开发强度管控、发展方向和管制原则设计、政策制定和制度安排,统筹海洋经济发展与国防建设,实现陆海协调发展。

3.美丽海洋。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海洋开发总布局,强化绿色发展理念,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进美丽岸线、生态港湾、滩涂湿地、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持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海碧物丰、岸美滩净。

4.开放海洋。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搭建海洋合作平台,创新海洋合作模式,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构建蓝色伙伴关系,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海洋开放合作新格局。

5.幸福海洋。强化公众海洋意识,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海洋强省建设,增加海洋领域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保障沿海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让人民群众共享海洋发展经济成果、生态成果、文化成果。

(三)行动目标

综合考虑现实基础、发展潜力,蹄疾步稳、健康有序推进海洋强省建设,力争尽快取得突破性进展。

到2022年,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海洋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3.1%以上;海洋经济新旧动能实现接续转换,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3%左右;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0%左右,海洋强省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到2028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突破3.87万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6%左右,海洋创新动力强劲,市场主体活力充沛,海洋生态良好,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实现海洋大省向海洋强省的战略性转变,在海洋强国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到2035年,基本建成与海洋强国战略相适应,海洋经济发达、海洋科技领先、海洋生态优良、海洋文化先进、海洋治理高效的海洋强省。

三、陆海空间布局

树立陆海一体的国土空间思想,坚持空间布局与发展功能相统一、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强化陆海统筹,重视以海定陆,统筹海岸线、海港、海湾、海岛开发保护,加快重要港湾联动的湾区经济发展,创新海岛开发利用模式,有序延伸海洋综合开发空间纵深,推进陆海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打造“龙头引领、湾区带动、海岛协同、半岛崛起、全球拓展”的海洋强省建设总体格局。

(一)龙头引领。发挥青岛海洋科学城、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和沿海重要中心城市综合优势,强化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蓝谷、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国际邮轮母港等平台功能,提升其在重大海洋科技创新、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引领辐射作用,加快建设国际先进的海洋创新中心、海洋发展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海洋名城,打造海洋强省建设主引擎。

(二)湾区带动。以胶州湾、莱州湾保护开发为牵引,依托沿海城市、重要港口、交通干线及重大开放平台,统筹临港产业与海洋产业发展布局,构筑山东半岛沿岸两条海洋经济带。泛胶州湾黄海经济带,以胶州湾为核心区域,以青岛港、日照港、威海港为支撑,沿山东半岛南岸形成覆盖青岛、威海、日照3市及烟台市的海阳、莱阳2个县级市所属陆域与海域,面向黄海的海洋经济带,重点布局海洋新兴产业、重大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洋高端产业集聚区、重大海洋科技创新基地和世界著名的黄金海岸。泛莱州湾渤海经济带,发挥烟台环渤海地区重要港口城市、先进制造业名城、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优势,以莱州湾为核心区域,以烟台港、渤海湾港为支撑,沿山东半岛北岸形成覆盖烟台、潍坊、东营、滨州4市陆域与海域,面向渤海的海洋经济带,重点布局海洋生态渔业、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海洋矿产资源开发、海洋新能源、高端海洋化工等产业,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积极探索推广高效生态发展新模式,打造环渤海南翼先进制造业中心、面向东北亚对外开放合作高地和全国重要的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

(三)海岛协同。以保护为核心,强化海岛分类管理,突出主导功能,科学保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优化利用有居民海岛,保护性利用无居民海岛,严格保护特殊用途海岛。充分利用海岛及邻近海域渔业、旅游、港口和海洋可再生能源等,因岛制宜发展医养结合等特色海岛生态经济,重点推进五大岛群的保护利用。长岛及烟台岛群,重点发展海洋生态牧场、海洋旅游业,加快建设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争创海洋类国家公园。威海岛群,重点发展海洋生态牧场、海洋旅游业,提升刘公岛海洋文化旅游品味,打造国际知名的海岛旅游休闲目的地。青岛岛群,重点发展现代化的港口物流、海洋文化创意设计、游钓型游艇业等,创新特色海岛服务业模式,打造综合性海岛保护利用新样板。日照岛群,重点发展深远海智能化海洋牧场,建设全国重要的海岛综合保护开发示范区。滨州岛群,重点保护贝壳堤岛与湿地生态,培育牡蛎礁典型生境,发展海洋生态旅游,建设黄河三角洲海岛保育示范区。

(四)半岛崛起。强化主体功能区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的基础性制度作用,覆盖全省陆域与海域,创新区域、城乡、陆海、减排节能统筹发展机制,完善陆海衔接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加强沿海7市与内陆10市规划政策协同对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要素市场统一开放、生态环境联防联治,推进沿海地区海洋经济优势向内陆地区延伸和转移,增强内陆地区对海洋经济的服务支撑,构建陆海资源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海洋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物流链、生态链,将山东半岛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蓝色经济示范区和世界知名的半岛城市群,打造海洋强国战略重要支点。

(五)全球拓展。以海洋产业配套协作、海洋科技协同创新、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为重点,以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为依托,开辟对外合作海上大通道。深化与京津冀、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战略合作,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面向全球范围优化海洋资源配置,助力北极“冰上丝绸之路”开拓、南极全球治理等国家行动,积极推进大洋与极地渔业、矿产、油气等资源勘探开发,建设一批海外产业园区、综合保障基地,拓展海洋强省发展新空间。

四、行动重点

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山东优势,进一步明确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集聚优势资源,创新政策举措,深入实施海洋强省建设“十大行动”。

(一)海洋科技创新行动。把创新驱动发展作为核心战略,以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载体,加快建立开放、协同、高效的海洋科技创新体系,推动海洋科技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打造具有重要国际影响力的山东半岛海洋科技创新中心,提升我省海洋经济创新力。

1.强化重大创新平台支撑。以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蓝谷为依托,突出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的龙头引领作用,整合涉海高校、科研机构和科考平台等创新资源,积极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开展协同攻关,争取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落户山东,建设世界一流的国家海洋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群。支持中国科学院海洋大科学研究中心、国家深海基地和大洋钻探船(可燃冰钻采船)北部基地母港建设。积极争取E级超级计算机、大洋钻探船等重大科学装置落户山东,支持国家级海洋渔业生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加快国家海洋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大洋钻探岩心库、青岛海上综合试验场、威海国家级浅海海上综合试验场、国家暖温型海洋大气自然环境试验站建设。加快国家海洋装备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推动海洋科技创新与标准研制同步,制定更多的国际、国家标准。

2.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巩固提升山东省海洋基础研究整体优势,积极对接国家战略需求,开展天然气水合物成藏、全球海洋变化、深海科学、极地科学等基础科学研究,在若干重要领域跻身世界先进行列。实施“健康海洋”等重大工程,推动“透明海洋”工程规划内容融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参与“种业自主创新”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大工程,以及深海关键技术与装备、“蓝色粮仓科技创新工程”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深化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合作,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增加海洋领域基础研究投入。强化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衔接融合,突出深水、绿色、安全,重点在海洋生物和油气资源开发、深海运载作业、海洋环境监测、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海洋能综合利用等领域,每年启动实施一批高端海洋工程装备、深远海养殖、极地渔业、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海洋环保等重大科技创新工程,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重大关键技术,对引领海洋产业发展的重大研发项目给予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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