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 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2021-05-06 11:49  来源:财关税  浏览:  

关于“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

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为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加强国内油气勘探开发,支持天然气进口利用,现将有关进口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在我国陆上特定地区(具体区域见附件)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作业的自营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的设备(包括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资料)、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免征进口关税;在经国家批准的陆上石油(天然气)中标区块(对外谈判的合作区块视为中标区块)内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作业的中外合作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的设备(包括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资料)、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对在我国海洋(指我国内海、领海、大陆架以及其他海洋资源管辖海域,包括浅海滩涂,下同)进行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作业的项目(包括1994年12月31日之前批准的对外合作“老项目”),以及海上油气管道应急救援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或应急救援的设备(包括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资料)、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三、对在我国境内进行煤层气勘探开发作业的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并直接用于勘探开发作业的设备(包括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资料)、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四、对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批)准建设的跨境天然气管道和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装置项目,以及经省级政府核准的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装置扩建项目进口的天然气(包括管道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下同),按一定比例返还进口环节增值税。具体返还比例如下:

(一)属于2014年底前签订且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的长贸气合同项下的进口天然气,进口环节增值税按70%的比例予以返还。

(二)对其他天然气,在进口价格高于参考基准值的情况下,进口环节增值税按该项目进口价格和参考基准值的倒挂比例予以返还。倒挂比例的计算公式为:倒挂比例=(进口价格-参考基准值)/进口价格×100%,相关计算以一个季度为一周期。

五、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的设备(包括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资料)、仪器、零附件、专用工具的免税进口商品清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另行制定并联合印发。第一批免税进口商品清单自2021年1月1日实施,至第一批免税进口商品清单印发之日后30日内已征应免税款,依进口单位申请准予退还。以后批次的免税进口商品清单,自印发之日后第20日起实施。

六、符合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规定并取得免税资格的单位可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选择放弃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只免征进口关税。有关单位主动放弃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次申请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七、“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印发。

八、本通知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附件:享受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的陆上特定地区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1年4月12日

附件下载:

附件:享受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的陆上特定地区.pdf

相关文章:

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十四五”期间能源资源勘探开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30日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相关推荐
能源保供持续推进

能源保供持续推进

1188万吨——全国煤炭日产量持续增加,创近年来新高;20天——全国统调电厂存煤水平快速提升,达到常年正常水平;20%——柴油供应量连续两个月环比增加,部分地区供应偏紧情况有效缓解…
能源多元化并非化石燃料为零

能源多元化并非化石燃料为零

,能源及石化行业减排面临较大挑战。一是能源结构多元化不足,面临能源安全和降低排放双重挑战;二是部分企业虽然行动迅速,但仍未对“双碳”进行深入思考,个别地方或单位出现运动式减碳情况;三是创新意识不强,盲目追热点,对关键核心技术研究投入不足;四是全局意识不够,产业协同和循环化发展尚需完善。
天然气保供进行时 让全国人民温暖过冬更有“底气”

天然气保供进行时 让全国人民温暖过冬更有“底气”

随着我国北方地区陆续进入供暖季,近期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组织供气企业尽可能增加资源供应,统筹协调用气资源,适时组织“南气北上”,用好已形成的储气量,做好调峰保供。
国家能源局开展石油天然气增储上产工作调研督导

国家能源局开展石油天然气增储上产工作调研督导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省东营市胜利油田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提升油气勘探开发力度、加强非常规油气资源开发的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国家能源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工作要求,近日,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任京东率队赴天津市、山东省东营市对海洋油气增储上产、油气科技创新、页岩油加快发展及油气绿色低碳开发等开展现场调研督导。  调研督导组深入中国海油集团渤海油田秦皇岛32-6智能油田中...
OPEC+不愿增产后,油市的基本面又将如何变化

OPEC+不愿增产后,油市的基本面又将如何变化

近日,欧佩克+的增产能力频频遭到质疑。虽然沙特、伊拉克和阿联酋贡献的产量都超过欧佩克+石油生产基线,但其他国家——尤其是俄罗斯、安哥拉、尼日利亚、马来西亚和科威特的贡献产量比石油生产基线少得多。但是,根据协议条款,那些有闲置产能、可以进一步增产的成员国不被允许填补其盟友留下的缺口。

推荐阅读

热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京ICP备16023390号-2 Copyright © 能源界 服务台:010-63990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