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2020-11-23 17:03  来源:财政部  浏览:  

财建〔2020〕479号

山西、内蒙古、吉林、浙江、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和你单位申请情况,现拨付2021年度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资金支付方式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见附件2。项目代码和名称为“Z175060070001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支出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16001 风力发电补助”、“2116002 太阳能发电补助”、“2116003 生物质能发电补助”。待2021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尽快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电网企业或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项目企业。

二、电网企业应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已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助项目清单范围的发电项目。在拨付补贴资金时,应优先足额拨付国家光伏扶贫项目、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优先足额拨付2019年采取竞价方式确定的光伏项目、2020年采取“以收定支”原则确定的新增项目;对于国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项目和地方参照中央政策建设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优先保障拨付至项目应付补贴资金的50%;对于其他发电项目,按照各项目应付补贴资金,采取等比例方式拨付。

三、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电网企业在拨付单个项目补贴资金时,不得超过发展改革委确定的合理利用小时数。

四、为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电网企业应按年度对补贴资金申请使用等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必要时可聘请独立第三方。按要求对补助资金进行核查产生的合理费用,可提出申请,并由财政部审核后通过补贴资金支持。

附件:1.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汇总表

2.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财 政 部

2020年10月29日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合作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相关推荐
美得州电网运营商在寒潮来袭时计价有误,致使民众多交电费160亿美元

美得州电网运营商在寒潮来袭时计价有误,致使民众多交电费160亿美元

美国南部和中部地区2月遭遇寒潮,得克萨斯州受灾尤为严重。不少得州居民随后收到天价电费账单,动辄上万美元,触发舆论质疑。一家监管机构本周说,得州电网运营商在寒潮来袭时计价有误,致使民众多交电费160亿美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 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 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实现“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升能源清洁利用水平和电力系统运行效率,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地发挥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在保障能源安全中的作用,积极探索其实施路径,现提出以下意见:
哈萨克斯坦政府正在推动落实《绿色经济转型构想》

哈萨克斯坦政府正在推动落实《绿色经济转型构想》

发展可再生能源是哈萨克斯坦的国家战略。2009年哈通过了《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法》,成立可再生能源融资结算中心,为相关项目发展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全国各地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建设了一大批风力、水力、生物质和光伏发电站。
公开征求对《稀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公开征求对《稀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为依法规范稀土开采、冶炼分离等生产经营秩序,有序开发利用稀土资源,推动稀土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了《稀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2月15日前反馈意见。
海南首个“风光储充换”集中式充换电站投运!“新能源+充电设施”一体化!

海南首个“风光储充换”集中式充换电站投运!“新能源+充电设施”一体化!

南方电网海南电网公司25日介绍,海南首个“风光储充换”集中式充换电站近日投运,可放大风、光、储多能互补效应,提供电动汽车有序充电和协调控制解决方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新能源+充电设施”一体化建设运行模式。

推荐阅读

热文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京ICP备16023390号-2 Copyright © 能源界 服务台:010-63990880